第二章 一首歌,一段华年-《金牌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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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初记得那是初二那年自己亲手写上去的。那一年,各种曲风的歌曲层出不穷,中国风、饶舌、嘻哈、中国摇滚、民谣,各式各样的新奇声音从那台老旧的38寸彩电中传出来,浸透了夏初的整个人生。

    那一年,夏初第一次跟自己的老爹吵架,因为想要一把吉它。老爹说:唱歌?你会唱什么?那是你玩的起的东西吗?你有什么?你只有两个肩膀扛着一张嘴,你什么都没有,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才是正途。夏初甚至还记得自己的表情,带着泪痕的小脸,有着一个通红的手掌印,站在墙角边上,就那么倔强的喊:只要有嘴有手,我就要唱歌!

    夏初家庭条件很差,父母赶上那场改制,双双下岗,没有别人聪慧的脑袋,只能做点小买卖,艰难的讨着生活。那年代,一把好吉它要好几百,相当于他老爹两个多月的工资。

    但最终夏初胜利了,或许说,是父母对于他的宠爱胜利了。那个周末他有了他的第一把吉它,在他靠着这把吉它考上中音的时候,父亲又给他买了第一架架子鼓。

    时光荏苒,算上上学,在北京生活了6年,那句话一直回荡在夏初耳边——只要有手有嘴,我就要唱歌。

    呵呵,夏初轻笑着。

    端过了泡面,还行,老坛酸菜面,就是一股塑料味。

    夏初住一间13平米的隔间,26层,前身是一间阳台,被房东打了隔断,改成这样。600块钱一个月,押一付一。虽然看起来惨了点,不过相比个别北漂同类们来说还是不错,至少不是地下室,至少,还能看见阳光。

    俯瞰着路边的霓虹,夏初吃着泡面。

    北漂是一群很奇怪的人,他们充斥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无论什么行业、什么阶层,都有北漂的身影,但是分散成每个人,他们的存在是那么微不足道,就像雾霾中的一点灰尘。

    可是一回到家里那座小城,大爷大妈们问:夏初啊,你现在干什么工作啊?夏初就说,我在北京工作。一群大爷大妈瞬间就热情起来了:那可是首都啊,这孩子真有出息。

    呵。

    一个哥们曾经跟夏初说过:北漂啊,就是一部违逆达尔文进化史的过程,一个从狗到人进化的过程。

    曾经好多一起飘摇一起闯荡的朋友,如今都离开了这座繁华的首都,因为找不到存在感,机械般的生活、微薄的收入、每天窝在自己的十平米,用着公共卫生间与浴室,却连同用一个卫生间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累。

    孤单。

    放下吃了一半的面,拿起笔跟笔记本,轻轻的写着,慢慢的,一字一句的

    “咖啡馆与广场有三个街区,就像霓虹灯和月亮的距离

    人们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

    停了一会,放下笔,写不下去了,灵感就这么一小块。

    看着笔记本上零零碎碎的歌词,夏初摇了摇头,拿起有些凉了的泡面,猛地吃着,好像发泄着什么,窗外,是一牙皎洁的弯月笼罩下的都市。

    耀眼,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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