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闪婚,你混蛋!-《大神之光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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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位美女强吻了,美女又是说,我喜欢你。
这可谓是桃花运了,应该幸福至极。只可惜,李清听在耳中,却是有股荒诞之感,好似《等待戈多》一般。
李清笑了:“美女,你醉了,不要开玩笑了,我们才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速度太快了,不要玩闪恋!”
美女嘴中满是酒气,酒醉之后说出的话,不能当真。
况且,刚刚认识一个星期不到,就是说我爱你,也太不靠谱了。
在如今的时代,闪恋闪婚,似乎是流行趋势,只是他是文人,文人骨子里是最保守的,他一点也不喜欢闪恋闪婚。
“我长这么大了,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可能也是我最后一个喜欢的人!”丁思雨道:“我也不知怎么的,在过去我一直不想相信一见钟情,可是见到了你,我却是喜欢上了你!”
“我们不般配!”李清笑道:“美女,我们不般配。你是学神,精通八国言语;而我只是学渣,只会华夏语,不会其他言语;你是学神,有八门专业的博士学位,而我只是一个三流大学的金融系。你是贵族,我是平民,我们真的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有些人,哪怕是发迹了,可骨子里依旧是平民思想。就好似葛朗台到了后来,发迹之后,成为了大富翁,可依旧是省钱不断,甚至显得极度吝啬,只因为他是穷人出生,穷怕了,哪怕是富裕之后,依旧是改不了本性。
而丁思雨出身贵族,即便自己没有爵位,可父亲一定有爵位,身边相处的皆是贵族,而平民与贵族有着巨大的隔膜,这种隔膜不只是经济上,地位上的隔膜,更是思想上的隔膜。
好似两条地平线上不同的两人,注定无法走在一起。
“酒壮英雄胆,喝酒多了,我才有胆量说……”丁思雨气呼呼的说着,脸色绯红,“可是你竟然……你混蛋!”
说着,丁思雨气呼呼的,转身就走。
砰!
剧烈的撞门声,让李清身子微微发抖。
“爱情的世界,我不懂!”李清淡淡说道,心中有一股茫然之感。
泡到一位顶级的白富美,是值得炫耀的;而一位顶级的白富美主动表白,说我喜欢你,更是无上荣耀之事。
而丁思雨,长得美貌,又是才学出众,算是才女,又是贵族出身,身价极高,可谓是完美女友。
只是丁思雨又是距离他很是遥远……
寂寞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寂寞。
他是一个寂寞之人,是一个孤僻之人,独居是他的乐趣,至于这位美女还是敬而远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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