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观察-《魔王魔王发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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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恩看着那些人的装束和情况,基本上可以断定,长得不算漂亮的,有很多都是洗衣妇,因为她们的手指泡的肿胀发紫,褶皱很多,小孩子们,男孩子黑黢黢的较多,可能是通烟囱的小工,因为大人身体比较大,钻不进烟囱,只能让小孩子进去清理,不过对于小孩子来说,那里面也是相当狭窄的,而且还有许多的煤灰,难以呼吸,一不小心还会从烟囱摔下来,摔到地上,所以可以看到这些小孩身上都有伤,时不时的咳嗽。

    至于一些小女孩则更让陆恩不忍见,他知道,那些小女孩身上烫伤的来源,拉兰特有很多处理兽皮,兽毛或者纺织品的工坊,这些工坊有一个简单但很繁琐的前期准备,那就是是将兽毛,或者丝茧,亦或者兽皮投入沸水盆搅动,再取出,刷去杂质,小孩子只能做这种工作,工钱极低,又很累,搅拌的时候,沸水溅出又容易烫伤,烫伤的水泡也只能靠自己解决。

    剩下一些机灵点的,而且又和白一样,长得像十分像人的,就带着一个小帽子,上面写着报纸的名字,这些就是报童或者包打听之类的职业了。

    而更远处,在队伍的最后面,还有一群人,他们身上满是灰尘,精疲力竭,因为魔物血统的关系,这些都是耐力和脚力都比较好的,他们是“点灯者”,城市里的魔导路灯需要有一定魔力的人才可以激活,人类之中,只有具有“魔法”技能的人才拥有魔力,但是很多魔物却天生体内就有一点点魔力,没什么用,但是却能激活相当一部分魔导机械,所以他们很多担任点灯者,在街上跑来跑去,一盏一盏的把路灯点亮,或者当其他人的随从,为主人当一个人肉开关,因为那些贵族买得起魔导器,自己却没有魔力。

    不过做随从的肯定是不会回来的,他们要和主人的影子一样,如影随形,走到哪里跟到哪里。

    这些魔物混血,每天早起去劳作,做矿工,搬运工,苦力,摘棉花,卖报纸,钉扣子,擦皮鞋,给人做洗衣服,娼妇,做侍者,做服务人员,任何涉及知识和技术的工作都会严厉拒绝他们,人类不需要他们掌握熟练的技术。

    他们只能从事出卖体力和肉体的工作,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为生存劳苦一生。

    监狱中的任何刑罚都无法和这样的生活相比,但是为了谋生,为了活着,他们连这样的生活都要竭尽全力,生怕失去了。

    陆恩站在贫民窟的中央,他是高等魔物,目力极好,还有黑暗视觉,能清晰的看到远处正在归来的人流。

    白正手舞足蹈的对着那些人说话,正在解释今天发生了什么,陆恩觉得,比起自己出面,早就住在这里的白会说的更清楚,更可信,

    奈奈在陆恩的身边,现在的她,展开了自己属于魔物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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