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这是,怎么了....”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没什么。” “嗷呜嗷呜。”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熊掌指着冷涵,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哦嗬!这么大两只兔子?厉害厉害!” 滚滚,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不再过多赘述。 毕竟,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多数人认为,兔肉寡淡无味,其肉又称“荤中之素”,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 但是,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转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纳闷道, “怎么,变不了那么大?”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