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掀桌子大法显神威-《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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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的出现,等于掀掉了桌子,让他们相互叠加形态暴露在全国大众面前,对于最高法院和联邦行政机构来说,看不到的事情可以眼开眼闭,但既然大白于天下了,那么他们怎么都得管管……

    眼看形式逆转,在托马斯·特尔立放完炮后,威尔福德还觉得不够。

    于是这位智商和拉里·帕里不相上下的法官大人,做了一桩惊天动地的举动。

    他直接给最高法院的文书处写了封信,信中对肯塔基影院播放《深喉》案表示严重关切,并且还附上了一份长达60页的陈述,要求最高法院驳回联邦副总检察长的观点-显然此案和哈里·雷姆斯案有相当大的联系。

    当然这个举动是悄悄进行的,避开了所有公众的目光,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行为。

    在合众国的司法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巡回法庭的法官用这种方式和大法官们进行沟通。

    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法官不能公开对未决案件发表看法,以避免影响公众判断。

    威尔福德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他也不想想,联邦最高法院是什么地方?

    里面充斥着耶鲁哈佛或者其它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其中不乏副总检察长以及露丝伯格的学生。

    很快爱德华知道了这件事情。

    幸好,联邦高院收到信件是在周五下午,爱德华连忙请求文书处的学长们暂缓把信件呈交上去。

    小小的请求当然可以得到满足,按照高院的内部规矩,收到信件后有三天的整理登记时间。

    与此同时,他立刻飞奔华盛顿副总检察长办公室取得联系,办公室文员都是一水的耶鲁学生,对爱德华这个小师弟的名字早有耳闻,既然都是一个门派的,说话自然省力不少。

    彼此不再打官腔,纷纷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从行政流程和法律框架两头,将这封史无前例的信件斥之为“荒谬”。

    随即,副总检察长助理,爱德华的大师兄亲自起草了一份动议,在罗伯特·伯克签字后,公开行文给最高法院,建议后者立刻驳回这封群众来信和附件中的陈述。

    周一早晨,九个大法官都收到了动议,老东西们性格古怪,但对于法理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人。

    人老成精,一眼看穿,整件事情背后的来龙去脉。

    老东西立刻达成一致,对于威尔福德法官寄来的信-不拆,立刻原路退回!

    并且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名义发表声明,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可以被接受的,其严重违反了法官应该遵循的操守。

    言辞颇为严厉,大有若是不服,就打到你服为止的气概。

    威尔福德法官头再铁,也不敢在这种己方明显理亏的事情上和大法官较劲,实际上他本人不赞同写信,可拉里·帕里在他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反复陈述厉害关系-如果不写这封信,那么哪怕威尔福德法官判哈里·雷姆斯有罪,后者可以立刻向高院提起上诉。

    由于罗伯特·伯克在肯塔基《深喉》案中的力挺,肯塔基案会成为一个新的判例,那时候哈里·雷姆斯完全可以主张以此判例来为自己辩护,孟菲斯方面将一败涂地,眼下只有赶紧说服大法官们才是正道,甚至这份60页的陈述状都是拉里·帕里一字一句亲笔所写。

    ……

    爱德华在最高法院文书处的眼线第一时间告诉了他接过,他也不含糊立刻打电话给华莱士“喂喂,大新闻啊,大新闻来了啊!”

    当然梅根那儿也没有忘记。

    就这样,孟菲斯方面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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