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台下的笑声几乎把演播室的顶棚都掀翻了。 显然今天的观众都是精心挑选的,绝对是纽约人精神的代表:宽容、喜欢热闹、更喜欢嘲讽自己眼中的蠢货,以及……看不起南方的乡巴佬。 完美的开场。 真真假假的解释,盖过了麦克不在的危机,而且非常流畅的导入正题。 “趁着麦克还在努力,我得加紧表现一下我自己,在他回来把我赶下台之前……” 查克继续道“我们现在进入正题吧,放心我的问题都是现场和电视机收音机前观众最感兴趣的!” 查克一本正经的问道“哈里,能说说你的搭档嘛?” 随即眉毛一挑,“我说的是琳达·莱夫赖斯小姐!” “wow”观众席的气氛被点燃了! 《深喉》结尾处,琳达浑身沐浴在五毛特效加持下的粉红色光晕中的美妙场景,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美国群众喜闻乐见的画面。 眼看男主角现身说法,观众能不兴奋嘛?! 作为访谈节目,这么问无可厚非,也是台本事先沟通好的。 然而,却出了一点点技术性问题…… 查克说完后,直接把话筒递给了……爱德华。 后者正有点紧张,见话筒到自己面前,没多加考虑便接手。 等握住后才觉得那里好像有点不对…… 他这才想起来,查克只是麦克·华莱士专门负责台本文字的助理,根本没见过他们两人。 而爱德华和哈里本来长得就有四分相似,为了上台都化了挺浓的妆,这看起来还真有点表兄弟的意思。 其实查克看过《深喉》而且不止一遍,不光他,台下的观众也都看过。 可但凡正常人***,谁会去关注男主角的长相?除非那家伙和明星撞脸,比如杰伦啊,福剑啊,二胖啊什么的…… 哈里·雷姆斯是挺帅,但也就是中等偏上程度,还没到保罗·纽曼或者马龙·白兰度、克拉克·盖博等人年轻时帅到惨绝人寰的地步。 显然,查克犯了只认衣服不认人的毛病。 这也不能怪他,要是爱德华和哈里都脱光了参加节目,那就肯定不会发生问题。 爱德华想把话筒递给哈里,可扭头却看到对方眼里闪烁着促狭的光芒,还一个劲儿的朝他努嘴,神情兴奋而缺德…… 爱德华才27岁,正是喜欢热闹的年纪。 他发现这是个误会,但是个挺美妙的无伤大雅的误会,受了哈里的怂恿后,他脑子一热。 “琳达,真是太迷人了!我要说,最后那段不是特技效果,而是真实的。相信我,我在拍摄时见到了一团粉红!真的,你们要相信我,毕竟我全程经历了一切!” “你真是太坦陈!”查克非常开心,做节目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啊! “好吧,第二个问题,哈里,你怎么评价自己在这件事情里的表现“顿了顿,查克有开始满脸跑眉毛“我可不是说官司啊!” “很棒!我觉得我向大洋彼岸的红色帝国展现了米国男儿的精神!是的,很有精神!我向莫斯科电影制片厂的功勋演员们发出挑战,如果他们能像我一样一天拍七个段落,那么我将承认他们才是人类未来的希望!” “你真是……太……太”查克不知道该怎么接茬,对方简直是访谈节目的瑰宝啊,一上来就放大招,如果不是电视台拦着,想来让这个“哈里·雷姆斯”脱光了都可以。 “你真是……太……太,非常,非常有精神,很好,很有精神”查克有些语无伦次,他太高兴了,他给今天自己的表现打满分,甚至希望麦克最好在高速公路堵上整整一个钟头,那么凭借今天的表现,他没准也有机会获得自己的专属栏目! 等观众席稍微安静些,查克继续问道“那么爱德华,我想问问,你有没有看过这部影片?” 爱德华眉头一皱,把手里的话筒递给“爱德华”。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