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二章郑森还是一个孩子(三更)-《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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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军将士仿佛一阵飓风,挡在他们前面的不管是火铳手,还是长枪手,无论是西班牙军官,还是普通战兵,都只有死路一条,那可怕的呼啸声让每一名郑氏步兵汗毛倒竖,肝胆俱裂,被一层层的踏翻,一层层的击溃,直至形成一股无法阻挡的洪流。

    此时的全家军兴奋到了极点,这段时间以来,全旭可没少在他们将领中间灌输一个观点,西班牙人不是白给的,他们利用西班牙方阵,不断扩张,已经建成了一个日不落帝国,就是一天的任何时间,太阳都会在西班牙的领土上升起。

    全家军将领们自然不会无视全旭的话,只能拼命训练,炮兵每天三发炮弹的射击任务是家常便饭,火铳手,每天至少要打十五发子弹,至于海军陆战旅,每天早、中、晚,一天三次十公里武装越野。

    他们越打越兴奋,越打越凶猛,其实冲杀最猛的并不是海军陆战队,他们还是按照陆战操典,有板有眼,按部就班。可是那丰州民兵的民兵,则没有这么多忌讳。

    丰州民兵,不是论是漕运工人出身,还是流寇出身,他们都是见过血的,也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不冲锋,不多捞几颗人头,他们就会后悔死的。

    要知道,一颗首级就五两银子,五两银子可以买一头小牛,或者花六到八两银子买一头壮牛,这些被包围的郑氏步兵,一颗首级可以换一头小牛,这种事情哪里找去?

    被他们围住的郑氏步兵,顷刻之间就变成了被挑在枪尖上挥舞的血浆和肉块。郑氏步兵们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完全没了章法。

    只想着逃,离沈湖镇越远越好,离全家军越远越好!

    在郑芝龙最先冲锋的时候,他身边还有上万人马,可是随着冲锋的持续,他身边的人数在快速下降,从七八千人,再到八九千百,现在他身边已经不足一百人了。

    当然,这些人并不是被全家军射杀一空,大部分其实已经逃跑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想着拼命。

    只不过,想跑可没有那么容易,袁宗第与李彦庆带着两个团的骑兵已经加入了战场,溃兵面对成规模的骑兵,那简直就是在送菜。

    袁宗第和李彦庆所部就像见了血的狼群一样咬着海盗和雇佣军主力穷追不舍,那些落在后面的小股部队他们咬住一支便吃掉一支,弩射刀砍之下,通通变成一地死尸,如果敌人的实力较为强劲,一时半刻吃不掉。

    不要紧,全家军的炮兵马上就到,在大平原上,已经丧失了斗志的敌人人数再多,对于全家军而言也只是一次冲锋的事情。如果一次冲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再来一次,反正落在后面就意味着死亡!

    郑氏的真正崩溃,还是从郑芝龙死亡的那一瞬间开始,他被不知道谁射中的一枚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远距离击中太阳穴,一枪毙命。

    七点六二毫米口径的子弹是海军陆战旅的通用子弹,五六半用这种子弹,五六冲也是用这种子弹,五六班用机枪也是用这种子弹,但是,无论是五六半,还是五六冲,如果在二三百米之内击中人的头盖骨,那就是进去一个小洞,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

    通过现场的情况查看,这枚子弹至少在四百米之外击中的郑芝龙,但是,无论是五六冲,还是五六半,四百米的距离,想击中太阳穴,那太难了。

    当全旭进入沈湖镇,探望受伤的百姓和民兵时,全家军士兵抬着郑芝龙的尸体来到全旭面前。

    望着郑芝龙的尸体,全旭有点无语。

    在明末,其实郑芝龙很想小说里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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