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一章女兵生猛-《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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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头大如斗,解释不清了,医护兵照顾男兵没错,可是照顾也不是这种照顾法。
不过,误会解释开来,全旭也知道怎么办了。
首先是,全旭以本人的名义,进行公告。
全家军招募的是女兵,不是营记,而是救死扶伤的女医护兵,工作职责就是负责救治和照顾伤病兵,最好的是外伤医治基础,如果有家传医术,那就最好不过了。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五岁。
最好是未婚,其实结婚的女人也没有人愿意去,在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基本上都是头年成婚,次年生娃。
经过这次澄清事件以后,全家军招募的女兵工作,虽然依旧有顾虑,不过,却有不少女子偷偷跑出来。
全旭带到辽东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还有的就是妇女解放运动。
其实,明代对于女人的禁锢,比如说裹脚这种恶习,主要是体现在士绅大户身上,就连朱微媞也是因为在皇宫里不受待见,享受不到这种富贵待遇。
因为大户人家都喜欢裹脚,他们不会喜欢那种大脚的女人,所以,全旭才没有看到朱微媞长着一双畸形的脚。
现在辽东已经不准裹脚了,如果强行裹脚,那就罚钱,而且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罚的倾家荡产,比如说,该女子八岁,开始裹脚,第一年罚款就是一两,第二年就是二两银子,第三年就是四两银子,第四年就八两银子,第五年就是十六两银子。
如果该女子出嫁,那么这个费用就是婆家和娘家共同承担,各一部分,这样加罚的办法,就是家里有千万两银子,也不够罚的。
后来,全旭知道这是程敬贤安排过来的青楼女子,青楼女子赚钱比全家军的月薪高得太多了,所以平时也没有人过来应征。
最让全旭奇怪的是那名青楼女子。她就是那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妙儿,妙儿自然是她的花名。
据说她的本家名字叫王巧云,父亲是一位救死扶伤的郎中,只不过三年前的时候,她的父亲王云逸在治病的时候,治死了一个人。
那个人还是当地的大族,对方家里不依不饶,王云逸没有办法,只好把王巧云卖了十二两银子,赔给对方当丧葬费。
于是,王巧云就成了全家军的第一个在册女兵,第二名在册女兵则是顾小曼。
这个顾小曼也算是出身悲剧,她是一个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同乡张财主的傻儿子为妻。
可是婚后发现,那个傻子不能行人道,偏偏,她的公公张财主,也是一个心怀鬼胎的人。顾小曼受的教育,自然知道礼义廉耻,一旦这事事发,她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还会让父母蒙羞。
于是,她逃了假装寻亲,登上了辽东的移民船,一个人来到了辽东。这就要说辽东政策的另外一种不平等。
辽东移民是男子可以独立成户,女子要么跟随父母,要么跟随夫家,自己是不能独立成户,也就意味着,她就算是想自己种田,也没有机会,只能依靠打工生存。
然而问题是,她的夫家张财主听说她来到辽东,已经派人找到,无奈之下,他主动要求加入全家军。
全旭望着顾小曼道:“你就放心吧,本侯以及全家军十八万兄弟们,都是你的坚强后盾,他要是敢找过来,打死无论!”
于是,全家军女兵,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参加全家军的女兵,要么就是因为叛逆,要么就是因为生活不如意,要么就是对于自己命运感觉不公平,想要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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