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一章要打就打谁怕谁啊-《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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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麻不辣没有味道!”

    全旭指着刚刚打开的一排排海鲜罐头道:“这生蚝啊,是……”

    全旭突然想起如果告诉曹化淳这是男人的加油站,他会不会生气?

    不过,全旭想了想,还是压低声音道:“曹公公,这是给陛下准备的,还有一种特效!”

    “什么特效?”

    “壮阳!”

    “咳咳……”

    全旭收起筷子:“你咳嗽它也壮阳,虽然效果不如虎鞭,也不如鹿茸,却是难得的食补!”

    “这样的好东西,一定给皇爷尝尝!”

    曹化淳丝毫没有不好意思,一边吃一边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罐头一大特色就是用了大量的辣椒和麻子,辣椒的种子是全旭从后世带来的,在辽南全旭种了八千多亩辣椒,可惜,很多人不喜欢。

    “这是海蛎子,这是八爪鱼,这是鲍鱼,这是花蛤,这是扇贝……”

    曹化淳吃得满嘴流油:“好东西啊!”

    “确实是好东西!”

    全旭指着大海道:“毛帅也是,守着大海居然能饿的皮包骨头,也是没谁了,对了,毛帅现在怎么样?”

    “不太好!”

    “那帮人本来也想弄死他的,只不过咱家给拦了下来,这头倔驴啊,不识好歹!”

    “武人嘛,直肠子,一根筋,曹公公大人不计小人过,回头到了京城,我去找他聊聊!”

    “修武伯不是想去征讨建奴?”

    “这是小事,我去去就来,快则十天八天,慢则一个月,咱们到时候一起回去!~”

    全旭这次出兵,携带的战马全部是蒙古的铁蹄马,这种战马虽然矮小,却在不打马蹄的情况下,日行三四百里,简直就是为了远程奔袭而生的战马。

    这种战马耐力好,而且非常容易养活,也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娇贵,至于汗血马?

    全旭还没有见过,等将来有机会再弄。

    崇祯五年的三月十六日,位于金州城外的校场上,随着战鼓声声响起,全家军的步骑共计约两万人马在此校阅。

    众将领兴奋异常,将士们也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全旭建立了健全的机制,身为职业战兵,只有在战场上,他们才能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说土地、财富,甚至女人。

    全旭虽然不给全家军将士们分发媳妇,可是会与各镇、保联系,解决将士们的婚姻问题,也是采取原始的相亲介绍,双方看对眼了,开始办理婚书,分发奖励。

    与后世一样的情况,拥有的地多,拥有的财富多,这样的人哪怕长得丑陋一些,也非常说到媳妇,就算长得好看,口袋里没钱,说媳妇一样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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