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 经纪公司(√)-《我的网恋对象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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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人这个行业实在是太特殊了,你有才华,没用,你有技术,也没用。你想成为一个大明星,最重要的是,得有曝光量,得有资源,得让观众认识你,你才能越来越红,越赚越多。

    那么,对于很多素人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渠道和人脉去曝光,又怎么可能走到观众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呢?

    所以,很多条件还不错的素人,就会被经纪公司发掘,与经纪公司签订合约,并且在经纪公司的帮助下,出道成名。

    因为在这个出道成名的过程中,艺人是必须要仰赖经纪公司的渠道和资源的,故此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往往经纪人抽成会抽的非常狠。

    二八开是可以接受,三七开是常态,四六开是仁慈,五五开则是LBW牛逼……不是,是感谢上帝。

    总而言之,大多数艺人出道的五年甚至十年里,在各种通告各种演出中所赚的钱,有一半甚至一大半,都进了经纪公司的腰包。

    想要改变这种局面,除非经纪公司良心发现,或者合同到期重新修订,再或者被其他公司看中,对方甘愿帮助支付天价违约金。

    否则,用马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吸血,吸血怎么说?

    所以,张昀提出要开一个服务于编剧的经纪公司,懂行的人当然不会觉得是什么好事情了。

    甚至他们觉得张昀可能喝多了。

    大编剧倒不用说,他们自身的权益很少会被侵犯(程皓那纯属资方不讲武德,特殊情况),而小编剧呢,本身写一部剧就赚不到什么钱,再跟经纪人对半分,基本上就活不下去了。

    真就像郭宇驰说的那样,有请经纪人的钱,不如找个好一点的律师。

    “这个问题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收的少一点就行呗,反正也是咱们自己定。”陈琦帮着张昀解围,然后又提出新的问题,“不过我没明白,为什么你不想成立编剧协会,而要搞什么服务于编剧的经纪公司?”

    不只是陈琦,其实其他人也不能理解这个问题。

    张昀见大家的目光投过来,笑着解释道:“成立编剧协会的好处是,为官方认可,且更容易得到编剧们的信任,毕竟是官方机构。但编剧协会的坏处更多。在我看来,这其中最大的坏处就是,不允许盈利。

    “大家有没有想过,怎样才能让编剧协会真正维护好编剧的合法权益呢?我觉得,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让编剧协会拥有足够的影响力,足以影响到所有资方的判断。让他们在修改编剧剧本时,会考虑如果那样做,编剧协会是否会表达不满。

    “单纯的一个编剧协会,根本没人在乎,你必须得有了影响力,有了知名度,或者说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别人才能正视你。就像在座的各位一样,你们没出名时,谁会认真听取你们的意见?而成名之后呢?”

    在座的各位,没几个能像张昀似的,写了两三个剧本就自己跳出来开公司。他们也是在行业内摸爬滚打十几二十年,方才有了如今的地位。

    曾经的那些辛酸,如今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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