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后院起火-《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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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深知老鸨背景的两位姑娘还是对蔡锷、张汉卿提出了忠告:“妈妈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怕她会有什么不利,还是要多防着些。”
这是自然,蔡大将军正思考这事呢。如果自己在京,凭着自己的身份和影响力,老鸨是无可奈何的。张汉卿也不会有问题,虽然不在自己地盘,身价却尊贵。一方面对方顶多只是为财不为命,二来老袁也绝不能容忍这个质子有差错,哪怕一点儿也不行。再说张汉卿身边还是有几个得力的护卫的,那是长年刀口舔血换来的气质,老蔡的眼光是不错的。
如何安顿小凤仙和红牡丹两人倒成了问题了。再是自污,也不好把一个妓女领回家中吧?自己的结发妻子好是好,这事却容忍不得。正踌躇间,倒是张汉卿三下五除二利索地解决了问题:他直接托梁士诒购行前清某侍郎废宅一所,大兴土木,到处扬言为小凤仙建造华屋。小凤仙有住的了,红牡丹自然就可以顺手推舟住下来,两全其美嘛。这样一来,后辈的张汉卿出钱为“世叔”蔡锷安置小三,有情有义啊!
吃了亏的老鸨不甘,她也是有些背景的人,第二天,一纸诉状递到了北京城西初等法院。法院的人见告的是昭威大将军,不敢受理,又迅速转到中级法院。老鸨的在诉状中说:“昭威大将军蔡锷字松坡,与同案犯张学良字汉卿者,恃强持械,强行抢走云吉班姑娘两人,并仅以五千元了账。两姑娘身价当在十万元以上,云吉班情愿退还五千元,只要两人能够安然回来。”
这一张状纸让北京城大街小巷充斥着传言,连北京城的一些花边小报也不吝文笔,为此事添油加醋,引起轰动:“蔡松坡恃强拥两美、张汉卿一脚踏花丛”、“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名人的风流韵事,一向是惹人关注的。不过这真名士,讲得却是张汉卿,因为不知怎么地,张汉卿的《论英雄》一诗被传唱,风流之名北京城共知,风头更甚蔡松坡。
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
我虽并非英雄汉,惟有好色似英雄。
自民国开始,能够让大家都耳熟能详地传唱一首诗,张汉卿也是创了一项记录,导致“凡是井巷处,皆闻《英雄》诗。这估计是密探们的功劳,这情报处的上层也有些无聊,估计是闲谈之时无意把诗透露出去。这本来是小事,但蔡锷和张汉卿却证实了一件事:自己的身边,一直都有人在“关注”。
到底有名人效应,纸包不住火,况且两人本来就没打算包住。蔡锷与小凤仙的事不久后就惹恼了原配夫人刘侠贞。按说男人有妾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蔡锷除了自己,还是有一房妾的。关键是蔡锷自从贴上小凤仙,似乎是如胶似漆,连家也不回了,名声也不要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原本蔡锷不是这种人啊,怎么一见到小凤仙就迷失方向,闹得满城风雨还不知收敛,还要给她买房?这是收为外室的样子啊。她对丈夫又是指责,又是劝戒,引得蔡锷“恼羞成怒”,先是把不少家具打得稀烂,接着对刘侠贞拳**加,棉花胡同里蔡宅闹得鸡飞狗走。
假戏真做成这样,从藏外室到家暴,蔡锷美男子的形象一落千丈。蔡锷发怒了,一不做二不休,他扬言要把小凤仙接回家来;刘侠贞不惜与丈夫决裂地继续升级,蔡锷嚷嚷着要休掉这个“泼妇”。蔡老太太一开始就站在儿媳一边,经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数落儿子的不是,并说严冬将届,北方天气大冷,老年人实在吃不消,倘若媳妇要回老家,她老人家也要一齐南归。
蔡锷一边大展拳脚,一边却在心痛:这张汉卿出的什么馊主意,我的名声算是毁在他手里边了。什么“闹就要闹大,最好名节尽失才好。反正将来一旦世叔逃离生天,在云南反袁大旗一挥,一切的一切,都会成为世叔永垂不朽的证据,人们还要为您的急智大唱赞歌的,和小凤仙的这段萍水姻缘,也会成为文人们加工雕琢的对象呢。”虽然有心解说一番,这样自然平安无事,但却给有心人以猜测。不但前功尽弃,还有可能让老袁怀疑他的“忠诚”反为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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