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望门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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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云听了这才反应过来,早上进来时,她们也有这种错觉,也不知道少爷何时就开始准备这个小院了,竟把屋子布置的跟王府相差无几,见宛清急切的快要冒火的样子,忙对宛清道,“少奶奶,这里是小院,不是王府,只是摆设有些相似而已。”
宛清听的一怔,这才止了下床的动作,细细打量起屋子来,虽然很相似,但是还是瞧出有些不同,屋子比王府住的要小上两分,摆设看着相似,细细瞧的话还是不大相同,宛清这才放了心,却也有些纳闷,好好的怎么把屋子布置的跟王府一样,那每天醒来时不都得被惊吓一回了,他肯定是成心的,要是莫流宸知道他特地找人精心布置的屋子对宛清来说是惊吓,估计肯定有想去撞墙的冲动。
宛清腹诽完,透过半开的窗户瞥了眼外面的天色,问竹云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竹云把手里端着的刻暗纹铜盆放好,拿了宛清的衣服走近,听了便道,“已经辰时末巳时初了,少奶奶怕是饿坏了吧,饭菜厨房都备着,洗漱完就可以吃了。”
辰时末巳时初,那就是上午十点钟了,早日上三竿了,宛清没想到一觉睡的这么晚才起来,要不是肚子饿了,怕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醒呢,也不喊她起来,还打算今儿一早就给他治腿呢,不用说,宛清也知道肯定是莫流宸不让喊的。
宛清由着竹云帮她穿衣服,眼睛往屋外头瞧,“少爷人呢”
梳妆台另一侧,梳云正忙着把宛清惯常用的东西拿出来摆好,听了便道,“少爷在外面院子里,少奶奶要找他吗,奴婢去喊。”说着抬步就往外走。
宛清忙将她喊住了,不过就是多问一句,找他来做什么,有事也得填饱肚子才有劲干啊,让他在外面多溜达一会儿,待会儿治腿后,怕是有几天得呆在床上,哪里都去不了,肯定闷得慌。
宛清吃过早饭后,就出了屋子,吃饭时大致了解了一下,这是个三进的院子,说是三进,其实比一般五进的院子还要大不少,不过跟绛紫轩还是不能比的,好在四周环境优美,前头不远就是灵韵山,灵韵山脚靠近小院一侧就是一片大湖,梳云一早特地去的那里洗的衣服,据她说湖水碧透,青山绿水的美极了。
出了院子,宛清就觉察出小院与绛紫轩的差距了,除了他们的卧室相似外,其他根本找不出半点相同之处,此刻莫流宸正坐在大槐树底下,嘴角含笑的看着她,眼神灼灼如碎玉流泻,美艳不可方物,如遗世独立的谪仙,要是手里拿壶酒就更像了。
宛清无瑕多欣赏,她现在最想见到是他站起来时的绝代风华,便不多耽搁,腿早一日治好,就能早日站起来,宛清走过去,推着莫流宸就往屋子里走,一边走一边对冷灼道,“阿灼,你能把相公的腿打断但不错位也没有旋转更无半点粉碎性骨折吗”
好吧,要求有些多了,可是要是只是简单的将断腿之处重新打断接好,再配合施针,宛清有把握在二十天之内让他腿好,接下来的复建做个十几二十天,估计就能扔掉拐杖了,毕竟莫流宸是学武之人,骨骼筋脉要活跃些,复原要比常人快个两三倍不止。
冷灼点点头,面无表情的脸有一丝的欣色,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等到少爷腿好的一天呢,只要少爷能站起来那绝对是个神仙般的人物,还是王妃有眼光,帮少爷娶了少奶奶,不然依着那群庸医的医术,少爷的腿怕是无恢复的希望,也不知道少奶奶的医术是谁教的,怎么从未听少奶奶和少爷提及过,这么高超的医术在大御朝不可能没有听闻啊,就算是隐士高人也是有穴风的,冷灼收回心思,随即回道,“只是奴才找不准少爷断腿之处在哪里。”
“这个好办,待会我把断腿之处找出来标好,”宛清原是打算她自己亲自动手的,只是她从没干过这种事,下手肯定没轻没重,再者她也得下的去手啊,万一到时候心一慌手打了颤,弄错的位置怎么办,虽然医者这方面的心理是必须具备的,前世她外公也训练了她许久,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所以还是稳妥点的好,她自认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宛清将莫流宸断腿之处找到,便示意冷灼开始,她自己则捂着耳朵跑到内屋去了,就靠在墙壁处,想看又不敢看,咬紧了唇瓣,攒紧了手等着莫流宸的闷哼亦或是嚎叫声传来。
结果等了好半天也不见声音传来,宛清真是急的不行,正纠结着要不要出去瞧瞧,就听莫流宸带着压抑的声音传来,还有一丝的颤抖,不仔细听听不出来,“娘子,可以出来了。”
宛清一听,忙稳住心神走出去,就见莫流宸额头有细密的汗水,心一下子就揪了起来,要是能有别的法子,她也不至于走这一步,打断的时候还好一点,现在肯定是疼的不行,平常她就是割破点皮都疼的要死,他这可是断腿啊,疼到极致也不知道喊出来,宛清又是心疼又是钦佩,忙拿帕子给他擦了汗水,断腿怕影响恢复,所以就没用麻药了,巨大的疼痛可以刺激腿部神经,不然也不用受这个罪,其实宛清是想给他用的,是莫流宸自己想早日恢复,便不让宛清用,宛清知道他心里的迫切,也就由着他了,实在疼到不行,再将他敲晕也是一样的。
宛清给他擦了擦汗后,深呼一口气蹲下,帮他接骨后又固定住,因为是有预料的打断腿,所以韧带没有拉伤,也用不着打石膏,再者,条件也不是很允许,所以宛清就没准备了,若是非要不可,也是可以办到的,只是那样就不大好施针了,权衡利弊,宛清只用了一般的固定方法稍稍改良了一下,确定不会让接好的断骨移位就成了,至少得把需要用的穴位露出来,以便早晚施针配合治疗。
接好腿之后,莫流宸就躺在床上养着,宛清就呆在屋子里陪着他,偶尔做两针绣活,更多的时候还是看书,为防止他在床上养伤无聊,宛清带了好些书来,所以她也有的看,不会闷。
莫流宸倒是无所谓,就是呆在床上什么也不干只瞧宛清他也不嫌闷,可宛清脸皮薄啊,被一个俊美无铸的男子直勾勾的还满含深情的注视着,尽管那个男子是自己的相公,什么样的亲密都有过,可还是忍不住脸红,粉如桃腮,双颊晕红,瞧得某人更是挪不开眼,宛清走哪跟到哪儿,宛清开始还很得瑟,后来就忍不住了。
实在是忍不住了,宛清嗡了声音,低着头娇羞的道,“相公,你能不能看书啊,别老看着我,我脸上没脏东西。”
莫流宸被宛清的话弄的耳根微红,把手里的书往小几上一扔,镇定自若的道,“不看了,这些书早就瞧过了,你是我娘子,瞧瞧怎么了”
“看过了还是可以再看的啊,孔子就曾说过,温故而知新,你再瞧我,我出去了,”宛清瞪了他一眼,撅了嘴有些气闷的道,本来好好的,结果被他瞧得心跳都快了不少,手上的针都错了十几步了,还得拆了重新绣。
“温故而知新孔子说的”莫流宸挑了眉头看着宛清,细细一回味,啧啧点头,“确实说的不错,多瞧娘子几眼,确实发现娘子有变化了。”
宛清听的一怔,那话是用在看书上的,别乱套用好不,她能有什么变化,变胖了
宛清忙拿手去比着腰围,莫流宸歪着头靠着大迎枕上,看着宛清的动作,漂亮的凤眼里挟着丝促狭的笑意,伸手招呼宛清,“过来。”
宛清不知道他有什么事,忙走过去了,结果被他一把搂在了怀里,双手去比划宛清的腰,摇摇头,“还是没胖啊,看来王府的饭菜也不养人,待会得多吃点儿,娘子,今儿是你下厨吗”
宛清被他弄得脸红的都快滴血了,又不敢挣扎,生怕踢到他的腿,哼,他就是吃准了她不敢乱动才敢胡作非为的,气死她了,宛清耸了鼻子道,“恩,今晚烧猪蹄,相公,你喜欢吃吗都说吃啥补啥,相公,待会儿你记得多吃两个猪蹄哦。”
莫流宸真是被宛清俏皮的样子弄的无力了,敢说他的腿是猪蹄,莫流宸伸手就去挠宛清,宛清趴在他腰间,忍着笑不敢动,实在忍不住了,隔着衣服张嘴去咬他,结果弄的他身子一僵,就觉得有处地方顶住了宛清,宛清那个窘啊,无耻,腿都这样了还敢有小心思,也不敢乱动了。
脑袋里却是想到别的事,今晚可怎么睡啊,她的睡相前世今生一样的差,经常八爪鱼一样的挂在他身上,往常还好,如今断腿了,哪敢睡在一张床上啊,他怎么也不事先多备一张床,看来待会儿还得去挪一张床进来才是,只是住人的屋子少,人又多,怕是没有多余的床,天色又晚了,去买怕是赶不及了啊。
宛清直想捶脑袋,怎么什么都考虑到了,就独独落下了这个关键呢。
“今晚还烧不烧猪蹄了”莫流宸揪了宛清鼻子,呲牙道。
“不烧了不烧了,刚刚我信口胡诌的,你就是想吃也没有,天色不早了,我得去烧饭了,”宛清回过神来忙回道,一边小意的把他被咬皱的衣服抚平,免得他待会儿洁癖毛病犯了要换衣服穷折腾她。
莫流宸这才松了宛清,宛清忙站直了,离他两米远,这才笑道,“今晚烧鸡爪。”
说完,一溜烟的跑出去了,留下靠着床上的莫流宸气的直瞪着宛清的背影,鸡爪还不如猪蹄呢。
晚饭的时候,桌子上果然有一盘鸡爪,不过名字好听的多了,叫泡椒凤爪,宛清早就想做了,今儿看见厨房有好几十只鸡,所以干脆让人把鸡爪全都剁了下来,其余的鸡肉全做了菜,煎炸炒蒸焖全用上了,总之,全院上下今晚的桌子上都有鸡,独独没有腿。
宛清一上桌,就把最大最好的挑着放到他碗里,闪亮着一双清澈的大眼,催促道,“相公,你快尝尝,这可是我最拿手的菜,保证你喜欢。”
莫流宸却是直瞪眼,脑子里想的还是宛清那句吃啥补啥,名字再怎么好听也改变不了它是鸡爪的事实,所以宛清只得到两个字,“不吃。”
宛清听的一顿,以往她做什么菜他都爱吃的,独独今儿,宛清想起来了,进了一趟厨房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她不过才说了一句,依他这架势,怕是以后都不会吃动物的腿和爪子了。
宛清憋着嘴,一脸委屈的把凤爪又给夹了出来,然后自己挪的离他远远的,把凤爪挪到跟前,见莫流宸拿眼睛觑他,有些担心她反常,宛清这才展出来一朵笑,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相公不吃正好,我喜欢吃,以后就不用担心你跟我抢了。”
莫流宸听忍不住白了宛清一眼,谁跟她抢了,她这么说,他还偏要抢了,娘子最拿手的手艺,怎么能不尝尝,至于那吃啥补啥,她不一样吃了。
宛清正高兴的张嘴去咬,结果眼前一晃,鸡爪不翼而飞,宛清猛眨眼,结果一瞥头就见某人夹着鸡爪在那炫耀,宛清那个气啊,突然指了地上,惊吓的道,“老鼠,相公,有老鼠。”
莫流宸随着宛清的视线望去,哪里有老鼠的影子,再回头时,筷子上空空如也,那鸡爪正在宛清手上呢,宛清笑的那个得意,“相公,你胆子好小,鸡爪差点就要掉下来了,幸好我接住了。”
莫流宸无力的摇头,瞧宛清那眉飞色舞的样,大臂一挥就把那盘凤爪给端了过来,觑了宛清筷子上的鸡爪一眼,撇过头夹菜道,“那个就归你了,剩下的全是我的。”
宛清嘴一撅,横了莫流宸一眼,“做人不能太黑心了菜是我烧的,得一大半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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