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始末,不值得被付诸的真心-《从经纪人到大娱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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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绮美强压住心头的惶恐,找到了正在上班的老公刘某。

    说来巧合。

    那群外地的追债者,对江城并不熟悉,他们选择居住的一栋废弃楼房,正好是周绮美知道的一处地方。

    那里,有好几个后门。

    周绮美二人根本拿不出追债者要的那么多钱,而且这种事情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这群人会不断的找他们的麻烦,手段也会越来越恶劣。

    尤其是小绵,他这么小,万一……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周绮美恶向胆边生,冒出了一个念头。

    当天傍晚,刘某花三十块买下了一个因为心脏病离世的女人的尸体。

    上面登记的时候,刘某说对方的丈夫因为习俗,所以把妻子的尸体带回去了。

    这个现象在当时很普遍,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夜里。

    两个人从后门摸进了那栋小楼,将熟睡中的追债者全部放倒。然后救走了周绮丽和小绵,因为担心对方继续追债,一早就打定主意的周绮美亲手放了火。

    火势很大,最后小楼都因此坍塌。

    也给这些人身上的伤势带去了合理的解释。

    而且尸体损毁严重,给法医的工作带去了相当大的难度。加上当时破案率等等东西的限制,江城最后将这定义为一起意外事故,系追债者团队内讧导致的。

    这种情况在当时也不罕见,追债者中有人眼红巨款,拿了钱就跑的多的是。

    由于都是外地追债者,没有亲属过来,官方处理的很快,整个案子也没有留下任何破绽。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周绮美完美的骗过了警方,充当了受害者家属。

    说来巧合,当时给她做笔录的,赫然就是那时候刚刚进入警队辛队。

    但是百密一疏。

    周绮美那天放火时候凶残的表情,被迷迷糊糊的儿子看见了,小绵被吓哭了一整晚。幸好,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就是自此小绵和周绮美就不太亲了。

    一岁多的孩子?    明明什么都不知道,但偏偏又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

    接下来的两年多?    小绵长大。

    明明是一个很活泼的小孩子?    却一见到周绮美就畏畏缩缩。

    甚至,和周绮丽的关系都比和周绮美这个当妈的好。

    这其实很正常。

    对三四岁的孩子来说?    一个天天在家陪他玩的人,和一个天天在外面上班?    早出晚归的人?    谁关系更好?

    不言而喻。

    周绮美心里虽然有些难受,但终究是可以忍受的。

    毕竟,谁也没有做错什么,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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