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9、六楼和十楼的区别-《赘入1988》


    第(1/3)页

    登上乔治巴顿,秦著泽坐在舒适的座椅上,聆听王语柔从魔都传过来的好消息。

    赢了。

    初审赢了。

    宝特集团反诉魔都大众合资汽车公司诽谤一案,宝特方提出一元赔偿。

    因一次新闻发布会轰动全国的大众诉宝特侵权案,最终以大众方撤诉宣告结束,宝特集团没有就此罢休,投诉大众给以反击。

    但在赔偿金额上,最初由董事长秦著泽提出时,引起公司高层热议并提出不同看法。

    以王语柔为代表,包括宝特集团重要人物曾素萍在内,普遍认为索赔金额不说上亿,少说几百万应该要的。

    不要钱,你诉个球啊。

    可是,秦著泽坚持了索赔一元。

    给出的道理有二。

    一是从法律上讲,高额索赔要建立在因为对方诽谤造成了原告方巨额经济损失。

    但,宝特并没有因为大众起诉侵权而导致销量严重下滑。

    而是不降反升。

    如果法律是公平的,进行销售额取证,宝特不具备巨额索赔条件。

    如果狮子大张口进行巨额索赔,在法院调查取证后,认定大众的诽谤并未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会做出对巨额索赔不予采纳的判决。

    当然,你可以做假账。

    这个时代,公司财务都是手写账本,做假账非常容易,而且很普遍。

    打死秦著泽也不会指使手下搞假账那一套。

    堂堂正正挣大钱多好,干嘛给自己脚底下埋地雷呢。

    二是,秦著泽想借“一元索赔”羞辱大众,并借此进行一波新的炒作。

    大公司之间打官司,只要一元索赔,经主流媒体报道传播后,一定被民众当成一个大瓜来吃。

    民众会迫切知道一元赔偿后面是什么。

    无形中,广告宣传效果凸显。

    通过公关报道的稿件内容,让全民知道一个道理,宝特公司出品的晶悦和君临家轿,品质上乘,经得起考验,在被大众恶意诽谤的情况下,依然被购车者信赖,销量证明质量,所有人都可以来放心购买。同时,在稿件中打上民族、自主之类的标签。想想民众看到这样报道时的表情,以及进一步暴涨的口碑,都会让人感到心情舒畅。

    初审已经赢了,如果大众不再上诉,初审即终审。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