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上回书说到,那躲藏在夜壶寄魂木当中的附身老鬼刘兆璘开口求杨从循和胡三出手搭救徐少游与春妮这对苦命鸳鸯,而报酬就是自己从此就待在寄魂木里给杨从循他们打一辈子白工……绝不食言! 考虑到刘兆璘他生前是一代名医,这肚子里面有货真价实的医术,所以他许下得这个价码还是比较有份量的,再加上杨从循他因为先前火烧莺歌馆的事情心中有愧,就松口答应了刘兆璘。 然而胡三他却有些舍不得这笔赎人的银子,于是跟刘兆璘打商量说,你看咱直接上门把人给抢出来如何? 不出意料的,刘兆璘想都不想就直接否决了小狐狸的提议,还警告杨从循和胡三,说这莺歌馆的鸨母在当地有些门路势力,而徐家父子又是每天要在人流往来密集之处说书挣钱的曲艺人,就算徐家真能带着春妮儿逃离承德,也难保将来不被鸨母的眼线发现,到时还是会遭人家的毒手。 听刘兆璘讲,要想让春妮她平安脱险,一来得从鸨母手里拿到那张写有春妮姓名的‘卖身契’,二来得让鸨母心甘情愿得领着春妮她去县衙负责登记本地居民户籍的号房书吏那里,将春妮那隶属乐户的乐籍更改为寻常百姓的民籍,即所谓的‘脱籍’。 办完这两点,春妮她才算真正脱离火坑,从此可以抬起头来当一个正常人了。 也只有这样徐少游的父亲才会同意她嫁给徐少游为妻……‘乐户’属于倡优贱籍,名下不得有土地田产,而由乐户生下的子女,自降生就是倡优贱籍,连家业都没资格继承享受的! 听刘兆璘讲,从古至今,那商贾人家但凡瞧上花馆院子里的女孩,肯掏银子帮人赎身的多,但真愿帮着给人家一并‘脱籍’的,那就太少太少了……就算老爷肯点头,家里的正房多半也不答应。 然而这些只赎身却不得脱籍的女孩从此就成了再也见不得光的黑户。 若是那户赎她的人家肯这样养她一辈子,那倒还好;就怕等人家女孩韶华老去青春不再,这户人家就狠心翻脸得将人家赶出门外,届时这个苦命的女孩就算不饿死街头,也会再度沦落火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