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四章 打小抄-《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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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也知道,如今我有官身,朝廷里还有许多事要管。这里的事,我实在是管不过来。”

    “再者,我算是千金市骨,叫大家集结股本,学学西洋人的办法,所谓人多力量大,合伙发大财。这几年呢,盈利的钱,都拿出来分红了。我管的太多,下决定就越担心损害大家的利益。”

    “譬如对日贸易,倭人是发了固定的贸易信牌。一船一牌,可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把船造的更大些?原本能装几千石的货,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装一万石?”

    “你们都和荷兰人打过交道。西洋人原来收过关税,也是按照船的大小来收,荷兰人便把船造的能装更多的货。其实一样的道理,倭人每艘船给一张贸易信牌,可没规定船多大。那咱们把船造大了不就得了?”

    “只是造船要花大钱,尤其是造大船。长久看,得利颇多;短期看,这就影响今年的分红。既然都出了股本,也不好连决策权都没的。可要是人人都能说上话,这又乱哄哄乱成一团,难有结果。”

    “承蒙诸位的信任,让我一直管着这里的事。可有朝一日我不能管了呢?凡事还是立出来规矩,按照规矩办事才是。”

    这几年分红得利确实不少,造更大的船这样的想法,也不是没有人想过。

    如今刘钰主动说起来这件事,又说要立规矩,众人心里其实都是高兴的。

    规矩当然好,现在看来刘钰是个好人,可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若是有了规矩,日后也少了许多的麻烦。

    而且日后若是扩大经营,是否发行新股这样的事,刘钰一个人就算可以决定,众人心里未必都情愿。

    现在靠的是个人的威望和信誉,但靠个人威望和信誉必然是不稳定的。

    或许高效,但始终头顶悬了一口剑,不安稳。

    出多少钱,就有多少说话的权力,对这些商人而言肯定是乐意的。全天下所有商人最喜欢的理想制度,就是财产加权投票制,按照钱多少,一两银子就说一两银子的话、一万两银子就说一万两银子的话。

    商人看来?    天经地义。

    “我是这么想的?    咱们可以学学英人的办法。那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是选出一些人话事。怎么选呢?    他们是五百磅?    也就是咱们一千五百两银子左右算一票。”

    “所以这一次把入股超一千两的都叫过来,大家就商量商量。咱们就是一千两银子一票?    两千两银子就两票。这一次我就不参与了,试着让你们自己来吧。”

    “不过在这之前?    我先把一些想到的规矩说一说。诸位且听听?    要是都同意了,咱们就这么来。要是不同意,有什么想法就说出来,集思广益嘛。”

    待厅堂内的人都安静下来后?    刘钰就把自己设想和抄袭来的一些东西说了说。

    就是要走正规化?    首先一点就是贸易公司对第三方的债务责任等问题,需要明确是公司承担。

    按照一千两银子的股份一票,选出十一人的委员会,任期七年。

    股东有权召开临时大会,只要凑够三分之一的股本同意即可?    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罢免委员会成员。

    这个是为他自己留的路,暂时刘钰不想全面操控对日贸易的?    要让这个贸易公司自发成长起来,逐步完善规矩。

    但将来要是路子走歪了?    他也可以控制。

    在选出十一人委员会后,委员会拥有全权?    包括制定贸易计划、每年公布账目、制定长远计划等。

    其余人就不得干涉?    但需要对股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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