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剥皮的蛤蟆-《本仙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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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之后,就在这片空旷的草原上,凭空多出了一个身穿马甲小背心,腰挎剑囊的大蛤蟆。
更抗有一杆写有“打劫”二字的大旗,开始肆无忌惮的玩起了抢劫的勾当。
并且屡屡被他得手,委实是这家伙的手段无穷,偷袭放毒,怎么下作怎么来,人送外号“剥皮蛤蟆!”
之所以得了这么个臭名昭著的名号,却是因为每逢拦路抢劫,这只蛤蟆都会将对方全身上下的衣物,尽数的剥了个精光,无论男女皆是只留下一身的臭皮囊,再一脚的踹出草原。
所以人称剥皮大蛤蟆!
而正是因为这段时间的勤勤恳恳,宋钰从小康迅速的暴富了起来。
灵石迅速的增长,就连极品法器也多出了两柄火行的飞剑,然而颇为可惜的是,都不是木行的属性。
好在还有一面银光小盾,极品的防御型法器,都快让宋钰乐开了花。
只是好景不长,因为手段不够狠,没有杀人灭口的不留痕迹,很快他那臭名昭著的名声,便传遍了附近。
使得周遭的修行者,要么宁可绕远也不往这边走,要么便三五成群的结伴而行,让宋大蛤蟆根本就没有下手的机会。
恨得牙根痒痒,却没有更好的办法。
总不能一挑三或是一挑四吧?
宋大蛤蟆虽然这段时间里自信心爆棚,有些骚包,却还有点自知之明没烧坏了脑子。
所以一直于草原上徘徊,想着再做几单生意,但直到他听说天剑门金剑法会的事情,不仅广邀天下众门掌教,更是有无数的修真者群聚到那里。
这才淡了继续打家劫舍的发财念头,准备往中州之地的慕云山去看一看。
因为此时的岳琳琅很有可能就在那里,其实宋钰还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去,因为白红薇的警告犹言在耳,为了他自己的以后,属实是不能再当别人的灵兽。
可他还是决定去一趟!
道个别?
宋钰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劝慰着自己,只是去道个别,在这最后的最后。
或者去凑一下热闹也成,见识见识天下英豪群聚的景象,到底有着怎样的别开生面。
而他所不知道的,几乎就是在他下定决心要去一次慕云山的时候,一个刚刚吃掉手中金丹的赤魔人,也有了同样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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