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刘将军要拱你家白菜-《大宋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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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欢在乡间一住就是十日。
但这不是清谈的十日,而是务实的十日,满足了她对小龙虾养殖创业第一步的所有预期。
县里各项流程走完,租佃系官荒田的契纸,先签了十亩。
宋代的“亩”比唐代的“亩”略大,约相当于后世“市亩”的八至九成之间。
姚欢上辈子所在的公司,因受聘于财政部作农业补贴的审计,她通过实地调研,大约知晓,在虾稻套养的村子,小龙虾正常的收成大约是每亩四百斤左右。当然,那是千年后现代化养殖业的水平,目下相对落后和初次尝试的条件下,姚欢给每亩先定了出产两百斤的目标。
小龙虾若对标的是鲤鱼价,按照开封城鱼肆中一斤鲤鱼一百文来估算,每亩小龙虾可卖二十贯,十亩是两百贯。一斤小龙虾估计十五只左右,每只七八文也确实是比较合理的价格。
水稻在京畿的气候条件下,与江南亩产二至三石的好收成不可相提并论,每亩的预期出产是一石谷,也就是五斗米(五十市斤),去掉“公田对半分”的租赋,留下的二十五斤米去卖也不过一贯不到,还不如分给雇来种田养虾的每户流民吃掉算了。所以水稻基本不指望收益。这和后世的农业很像,种粮赚不了钱。
又因为是混合型种桑,情况就比较复杂,郭县丞敬姚欢有几分胆气,着意帮她,便说服刘知县,将桑税按照“田亩”而不是“桑地”核算,每亩纳绢一匹的标准,换算成绢的市价就是每亩要交一贯。姚欢对于桑叶收成没有什么概念,她的算账方式是,桑树成活、叶子能卖给开封县的养蚕户,当然最好,但假设桑树没有存活,一贯桑税就是每亩的硬成本。十亩为十贯。
再一个成本是,雇佣流民。比照朝廷招纳流民入厢军的标准,每户每月五百文,钱大郎所领的六七户流民,每年就是四十贯左右的工钱。
两百贯减去十贯、再减去四十贯,余一百五十贯。
县里给的贷款购买桑苗、稻种、农具,秋后要加上利息偿还,一百五十贯也还是有盈余的——这还是在不免租米和桑税的情况下。
到了明年,能不必再贷款,就更好。
如此一算,姚欢心里没有那么惴惴了。
毕竟竹林街还有个饭店,目前经营良好。
城市商业和郊区农业两条腿走路,转圜的余地大些。
至于将自己这大半年来的四五十贯积蓄,其中还包括邵清讨来的压箱底的三十贯,拿出去给流民们造庐舍,姚欢更是毫无吝啬犹豫。
她穿越来后的心态,始终是,这个时代容我留下一条命,发家致富虽是我的目标,但不争朝夕。
一边挣钱,一边如水灾施粥那样量力而行地做些善事,胸中舒坦,晚上也睡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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