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以眼还眼-《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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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奔(二)

    战报上说,哥哥为了根绝后患,震慑贼胆。便将战时俘虏的土匪,以及冥顽不化的匪徒家属,集体正法在河滩上。当时报纸对这一做法大声叫好,说一时间各个山头闻风丧胆,对哥哥又恨又怕,起了个“骆屠户”的绰号……当时,她还认为这是报纸夸大其辞,春秋笔法。

    这当儿,此起彼伏的枪声,早响彻屋宇内外。过厅里的油灯亮光昏黄一片,遽然间,那长工突然双腿一屈,面向骆绍槿跪了下来,两手佝着,仰面直直地望着她,急切地说:

    “大小姐,放十四少奶奶走罢。我们晓得,你不一样。她再在骆家待下去,早晚会被折磨死。”

    这长工年龄不大,约摸二十三四岁,但脸上已有不少皱纹褶子。只见他哀声说到这儿,又瞥了一眼伏在门坎上的人体,轻蔑地继续道:

    “这个老婆子,也就光晓得欺负十四少奶奶,别人气死了她的儿子,弄死了她的孙子,霸占了她儿媳妇,她一个屁都不敢放……只晓得没日没夜地使唤十四少奶奶,稍有不从,就打骂不止……大小姐,你看看十四少奶奶身上的伤!”

    “够了!”骆绍槿叱道。她脑海里突然嗡的一声响,眼前白茫茫的,难以视物……她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倏地一个趔趄,她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大、大小姐,你、你没事罢……”正在角门处垂泪的女人,急急走过来,伸手要来搀她,却被骆邵槿一眼瞥见了她无意中露出的手臂,那里,斑驳的新伤旧痕,红肿青紫,犬牙交错地呈现在眼前。

    脑后火辣辣的,膝盖处传来钻心的疼痛,骆绍槿开始冷静下来。她深吸口气,一把推开了这个被人称为丧门星的不祥女人,双手攥紧掌中的勃朗宁,冷冷地盯着她:

    “你死了丈夫,孩子也不幸夭了,你要走,可以。同为女人,我能理解。但你现在还是骆家的女人,得先禀明族长村老,再堂堂正正走出去。不然,你又能走到哪里去?”

    骆家祠堂里,有一道石碑,上面刻着有族规,其中关于休妻和寡妇再嫁,明明白白写有一条:夫死无子不愿守者,满三年孝期,申明族老家长,任其自便。

    眼前这女人,既然进了骆家的家门,就应该晓得骆家的权势,遮覆方圆一两百里,既然不想守,族规中又有明文规定,为什么不走正当路数呢?

    骆绍槿对眼前少妇的做法,深为不解。

    她话音未落,就见女人面色愈发凄然,那长工却失心疯似的“嗬嗬”的笑了起来,像是听到了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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