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老娘去叫-《回到北宋当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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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在东京城内并没有置办家产,担任开封府尹期间,就一直居住在后院的一处独立别院之内,他们一家几口人都居住于此。

    目送着包倩倩离开之后,王浩边非常识趣地起身告辞,毕竟,包拯的二女儿都来催促吃午饭了,若是他在此继续跟包拯争论奏折署名事宜,实在是不太合适。

    其实,在包倩倩没有擅自闯入办公房之前,包拯就已经写好了明日早朝呈送给宋仁宗赵祯的两份奏折内容,而王浩和包拯他们二人之最后的争论就是关于奏折署名的问题。

    王浩自觉人微言轻,主动要求奏折落款只写上包拯的名字便是,不必写上他王浩的名字。

    可是,包拯却不这样认为,他坚持要在奏折落款处只写上王浩的名字,奏折内容信息要么出自王浩之口,要么出自王浩之手,他不过就是润色修改了一些地方而已。

    再者,王浩委托他包拯,把奏折于明日早朝呈送给赵官家,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在奏折落款处署名,而不写王浩的名字,那他岂不是就成了自己平生最为痛恨的“欺名盗世”之徒,不是君子所为。

    就是为了奏折署名这个事儿,王浩和包拯争执不下,互不相让,陷入到僵局之中,足足有小半个时辰的功夫,一直等到衔母之命前来唤她爹用午膳的包倩倩赶来,都还悬而未决。

    直到包倩倩离开没多久,离开开封府衙心切的王浩,终于主动做出了让步,建议在奏折落款处写上他和包拯两个人的名字。

    见到王浩退了一步,包拯也就没有再继续固执己见,同意了王浩的这个提议。

    可是接下来,他们俩在谁的名字在前谁的名字在后一事,却未能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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