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我不是真正的快乐,我的笑只是我穿的保护色。 荣意的笑是冷笑。 “琳姨,以后有这种条约的一律拒绝。不管多少代言费和其他资源供给,我不稀罕了。” “完全可以,目前你相关合约里,与个人情感问题会产生违约的企业代言并不多。主要是更早之前的代言,目前还没过期呢。 当然了,目前涉及你个人情感问题会产生违约的合同并不多。 前提不是你出轨劈腿或者多角恋的。 对正常的恋爱,并没有限制。” 荣意其实对自己很多代言合同,并没有过多接触。绝大部分时候他只是听一个大概,并没有着重研究这些。 毕竟又没有打算考律师啊。 以前的代言方看重偶像,便是那诸多冒充姐妹妈粉的女友粉。一旦代言人谈恋爱,那代言的产品销量肯定会大减的。 现阶段情况好了很多。 尤其是经过了萧笙谈恋爱那一档子事情后,目前很多公司对于明星的恋爱并不是很在意了。 但在几年前,代言明星不能随便公布自己的恋情,相当于一则铁律了。 “行,我知道了。” 荣意真知道了,如果他现在官宣恋爱肯定不行。 合约受限。 但过段时间等以前的超常代言过期了,那么这项要求就不严格了。因为很多粉丝对于偶像或明星的婚姻和恋爱,容忍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虽说因人而异,但整体环境是如此。 可如果荣意的实力可以无视很多‘女友粉’的反噬且不伤己身的话,那他才算是登堂入室了。 … 不管是李琳还是荣意,并没有据这个不靠谱且未发生的‘爱情’来讨论。 而是着重现实。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