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心思-《市井小记》
没想到首先打破沉默的是白大贵,他走上前去,给吴寻和李氏行了个礼,面带歉意的道:“吴叔吴婶,还请不要见怪,我爹娘一直在村里住着,不懂我们城里的规矩。”
说完,转过头来对沉着脸看他的白老爹和余氏道:“爹,娘你们说什么呢,吴家是书香门第,你们怎能拿他们和一个杀猪的人家相比,那样粗鄙的人家都不配在他们面前提到,简直侮辱了书墨之香,书香人家不屑于用铜臭之物来代表自己的诚意,你们难道不觉得只凭吴兄弟的秀才身份就已经足够做我们白家女婿了吗?”
白大贵的这番话简直是在拿张家来衬托吴家,在坐的白大富韩氏白梨白杏简直气得不知如何说才好,白杏气得眼泪都漫出来了,但是她知道在这样的场合轮不到她说话,无法,她只有掩面跑了出去,最起码来个耳不听心不烦。
白梨本也想追出去安慰一下白杏的,让她不要理脑子有毛病人说的话,但是她还想在这听听这门亲事最后到底如何,毕竟白老爹和余氏有时候的决定会牵涉到她家的利益,她不得不防。
“阿桃,阿松……”白梨轻声对安静的坐在屋中玩的白桃白松道:“你们去看看大姐。”
白桃白松听话的去了院子,白梨略略放心的坐下来继续听,抬眼就看出了那吴尚听到白大贵话后下巴抬得更高,眼睛翻得白眼都露出来了,显然他很赞同白大贵对他的评价。
而他的父母吴寻和李氏也面露得色,吴英就更加不加掩饰的笑了出来,还抬着下巴道:“白二哥说的对。我哥哥这么年轻就是秀才了,娶了一个村姑就很委屈了,难道还让我们家……”
“阿英,闭嘴。”看来吴家还有一个稍稍明白的人,吴寻斥了吴英一句,没有让她继续说下去,怎么说他还是想成就这一门亲事的。怎么也得给人家留一些面子。闹的太狠了,即使有白大贵从中调和,也难保证白老爹和余氏愿意一直受这被藐视的气。
吴英还是有些怕父亲的。讪讪然的闭了嘴。
“爹,娘,你们看这两件首饰虽然是银的,但是做工精致古雅。一看就是出自有底蕴的人家,而不是那种暴发户的金光闪闪。透着一股铜臭之味。”白大贵极力的劝服白老爹和余氏,还不忘拉上垫背的。
白老爹和余氏又看了那银耳坠和戒指一眼,轻轻的点了点头,白老爹叹道:“也罢。就这样吧。”说着看了坐在父母下首的吴尚,吴尚察觉到白老爹的目光,立刻挺直背脊。端正坐姿,只听白老爹道:“阿尚。我把闺女许给你,你以后可要好好待她,我只是看上了你这个女婿而已。”
言下之意,并没有看中你的家庭和父母。
白梨心想也不知道白老爹是聪明呢还是糊涂,这样一说,的确拉拢了女婿,吴尚现在就是一副骄傲的不行的模样,连连点头称是,显然被未来的老丈人这样拎出来一夸,让他无比受用,但是这夸奖是建立在贬低他父母家庭的份上,也不知吴寻和李氏心中做如何想了,白老爹这不是在为女儿多增加两个对头吗,不,也许是三个,还有个吴英呢,虽然她不一定听懂了白老爹的言下之意。
白梨也不知白老爹是怎么想的,也许自有他的用意吧。
白大贵这时候才轻吁了一口气,看来是解决了,在这里他想成就这门亲事的决心甚至比白老爹两口子和吴家还要更加坚决,因为郑弘是他的顶头上司,这门亲事是郑弘交代他办的第一件私事,当初他本来是想将白樱许出去的,但是白樱死活不同意,他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白梨,结果竟然让白小金捷足先登了,中途换人他做的本来就不地道,如果还是不成,他也没办法和郑弘交代了。
郑老爷今年已经花甲之年了,以后郑记不还是郑弘当家,自己如果因为这么一件事没有办好而失了郑弘的欢心,实在冤枉。
不过今日他亲眼见到了吴尚和吴家的一家子,反而庆幸当初白樱的坚决反对,这样的人作为妹婿虽然也糟心,但是终归没有做女婿更加糟心。
可怜白老爹和余氏一直被那层城里最年轻的秀才光环蒙住了眼。
白梨正坐着听吴家和白老爹余氏商量婚期定在何时,忽然察觉到一双视线一直盯着自己,她眼一抬,就看到斜对面的吴尚正噙着一抹打量检视的神色盯着她,似乎还带着一丝懊悔不甘的模样,白梨皱了皱眉,厌恶的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来,往院子里走去,反正该听的也听完了。
吴尚看着那个娇俏的背影,则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这个小姑娘长得比白小金还要好看一些,气质也好,当初要不是听爹说白大贵那个闺女死后不同意嫁他,而白大贵这个傻货竟然顺着闺女的意思不和他家结亲了,他怎么会在白小金主动示好中就和她私定终生了。
除了白家谁愿意陪嫁几百两银子嫁女儿到他家,哼,堂姐自己嫁了个富户,也不说提携提携他们家,只愿意牵个线,给他娶个嫁妆稍稍丰厚的媳妇,那些大户人家脑子也进水了,非要听那些老夫子的胡言乱语,说什么他考上秀才纯属意外,以他的资质以后想考举人简直就是难于上青天,更别谈进士了,一个二个都不愿意将女儿嫁给他,让他不得不将就这样一个小户人家的姑娘,还是一个从乡下进城的土妞,简直就是拉低了他的品味。
吴尚很是不甘心,以前经常听到的戏本子上说的什么穷书生被富家小姐看中私定终生,等到穷书生金榜题名时,抛起糟糠之妻再娶官家小姐的桥段怎么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他也经常在那些富家小姐出没的绣坊衣铺首饰店等地方停留驻足,那些小姐们就没有一个有眼光的看上他这个在人群里发光的金子。
吴尚自己也不想想,戏本子上写的书生最起码都有一副好皮囊,什么俊秀斯文,什么面如冠玉貌比潘安之类的,还有气质要温润如玉,还要才气纵横,这样的人才能子在芸芸众生中一眼就被富家小姐相中从而抛起家族和个人的名声,与穷书生你侬我侬。
可他呢,虽然长得倒也不差,可也就不差而已,也就是普罗大众的形象罢了,气质什么的就更别谈了,人家不说他猥琐就算很有涵养的了。
也就白小金那个他所认为的土妞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一眼相中了他这个徒有秀才功名,本身却没有任何个人魅力的读书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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