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道自在人心-《穿越之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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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几年,贵雨的事办了。”李高地继续说自己的打算:“家里其他的孩子也都大了。”

    “那时候,红枣也嫁了。

    “我想着,将满囤还搬回来。”

    “跟贵雨一处住着,由贵雨给养老。”

    “他空出来的宅子,正好给满园。”

    “地就不用交回来了。”

    “他自己留着。”

    “地里的出息,就给他花用。”

    “再以后,这地还是给贵雨”

    “也算全了他伯侄的情分。”

    满囤由贵雨养老,李丰收寻思,除了没有父子名分,其他都还算妥当。

    不过待想到将来红枣出嫁,李丰收细想了一刻,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小叔哥”李丰收说:“红枣的婚事,怕是不好说。”

    这提醒了李高地。王氏生不出儿子,连带的,她生的女儿也没人要。

    “丧门星!”李高地恨得直咬牙。

    “说不得,要多点嫁妆”李丰收也愁:“到底是咱族里的女娃儿。”

    “不能嫁的太低。”

    “丰收兄弟,我懂”李高地也知道其中厉害––媳妇可以低娶,女儿则不能低嫁,起码不能嫁太低。

    如若女婿家太穷,难保哪天就会把人给卖了。若只是卖到富贵人家为奴为婢还好,要是给卖到那肮脏地方,这事儿可就大了––这女方娘家人,没脸见人不算,还会拖累整个宗族的婚嫁,为村人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如此,即便红枣的女婿可能不好找。但再难找,也得找。

    自古以来,女人都是“生不入祠,死不进谱”。即女人只有嫁人后才有资格在死后进夫家祠堂享祭祀,不然,都是破席一卷和夭折的孩子一样埋在乱葬岗,无人祭奠。

    所以,不给女儿嫁人,和把女儿低嫁一样,都要被人戳脊梁骨。据说,有那一等讲究的人家,还会花钱给早夭的女儿办冥婚,以享祭奠。

    红枣先天有王氏这个短板娘,想说过差不多的人家,便即就得花钱。

    里里外外思索良久,李高地终下了决心:“那就分满囤两亩水田,两亩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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