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第一桶黄金-《我不是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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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梵还是昨天的一身装束,干练大方,一人面对如此多的人,条理清晰,不紧不慢的介绍了这次购买版权的要求。
李韵声悄悄对何邦维说道:“这女人见过世面啊,我理解为什么中国区只派她一个女人来了,她一个人就能hold住全场!”
三个一起来的律师开始就合同文件上的问题发问,米梵笑语盈盈的应答,丝毫没有怯场慌张。
在三个律师问的差不多的时候,米梵从自己的行李箱中又拿出一份文件递过来,说道:“这是英文版的合同,没有什么条目变动。你们审阅下。”
王律师与周律师对视一眼,没对英文合同有所准备啊,平时接触的也都是中文合同。
这时,话少的黄律师接过合同,说道:“嗯,那我看看。”
另两个律师心下齐赞:老黄还有这一手。
米芾安静的坐在那等律师看合同,顺便回答王伟的问题。
这时才开始说到音乐版权的授权费用,出乎意料的是,米梵对价格并没有很卡,没有多大困难的就达成了价格上的一致,税后十万美金。
价格一达成一致,后续方方面面的进展就快了很多,米梵唯一坚持不让的条件就是对于乐曲的独占性条款,强势要求在未来两年内,只能把音乐授权给派拉蒙指定的电影。
一般情况下,音乐作品的授权都是非独占性的,在授权给一个公司后,著作人还能继续授权给其他公司。
米梵的这一要求在询问何邦维后,得到了通过。
其后,相关的授权枝节都迅速在中午前达成了一致。
在律师们反复确认合同没有问题后,何邦维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代表着他的第一首乐曲正式以十万美金的价格授权给派拉蒙使用。
收好自己应带的合同,米梵笑眯眯的与何邦维握了握手,说道:“合作愉快,希望以后你有更多出色的乐曲。”
何邦维点点头,突然心下一动,想到刚才她坚持的独占性条款,好奇的问道:“这首乐曲会授权给派拉蒙的什么电影?”
已经表示要立即返回魔都申城,米梵把合同放进小巧的行李箱里,拉住提杆,与一众人告辞,往外走时,才回答何邦维的这个问题。
我们会把它用在电影《雨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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