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畅销书排行榜-《我在美国写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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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老美的制造业,已经被本子彻底干翻了。

    剩下的能赚钱的行业,也大都需要相当高的专业知识。

    连白人都大批量的失业,何况自己?

    “明天就去书店看看,现在最火的书是什么样子的。”王渐心中暗暗想到。

    不一会,艾尔就换了一身衣服,跟王渐打了个招呼,出门跟他的大佬混去了。

    王渐打开灯,用汉字将脑海中的那本《我是大法师》慢慢的抄写下来。

    很快,外面天就黑了。

    不时有男女惊呼的声音响起,偶尔又传来几声枪响。

    布朗克斯区的日常,一如既往的给力啊。

    翌日。

    温暖的阳光照射在王渐的身上,让他猛然惊醒。

    昨晚,自己居然写了一夜?

    看着桌子上厚厚的稿纸,王渐揉了揉眼睛,一时处于懵逼状态。

    很快,他便回忆起今天要去书店看看。

    于是,洗漱完毕后,随便吃了点东西,接着便走出家门。

    在布朗克斯,想找叶子或者手枪都比找书店容易。

    据王渐了解,最近的书店都在布朗克斯区边缘。

    那是一个虽然属于布朗克斯,但有点靠近布鲁克林的地方,类似一个世外桃源。

    那里住着很多有钱人家的嬉皮士。

    他们崇尚与众不同,并美其名曰:艺术。

    好吧,可能里面真的有一些怀才不遇的艺术家,但大部分都是一群以标新立异为主要目的的装x犯。

    不过,因为里面有钱人比较多,所以治安还算不错。

    除了毒品泛滥外,暴力犯罪要远低于布朗克斯的其他地方。

    王渐坐着公交车来到这里,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画风不太一样。

    少了一些带着帮派头巾,身上纹着刀、枪的黑人老哥,反而是一些抹着黑色眼影,穿着黑色皮衣的年轻人很多。

    这种风格叫什么来着?

    对,朋克。

    王渐看着刚刚走过去一个鼻子打环的白人少女,感觉一阵牙疼。

    都是tm闲的!

    还好,在街头的拐角处,就有一个书店。

    只是,装修什么的跟王渐心目中的书店相差甚远。

    书店外一个大大的蝙蝠造型,在蝙蝠前面,有一个头戴面罩的蜘蛛人正在散发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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