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指鹿为马-《我真不是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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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纪念馆这等严肃的地方,哪能容得下恶搞的综艺或者节目。

    于是问题又来了。

    灵平安看着那个已经趴在地上的流量。

    他鼻子微微耸动。

    很奇怪!

    那流量身上臭香臭香的味道,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没了。

    不过,这种小事他没有多想。

    他抬起头,看向面前的警官小姐。

    想了想,作为守法公民,他决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于是对警官小姐道:“警官小姐!这人估计嗑药了,而且磕了不少!”

    “你们一定要好好查查啊!”

    “咱们国家,可不能容忍这种败类,霸占荧屏,影响孩子啊!”

    “那多不好!”

    灵平安对流量没意见。

    存在就是合理嘛。

    不喜欢就不看呗,眼不见心不烦。

    除非这些家伙非得在他面前晃悠,不然他连骂都懒得骂。

    就算到他面前晃悠了,也就吐槽吐槽。

    像现在还在地上躺着,估摸着在装死的家伙就不同了。

    嗑药!

    这是犯忌讳的事情,更是违反了社会公德的事情。

    嗑药也就算了,磕了药还跑出来。

    这是在赤裸裸的对法律骑脸啊!

    他不知道吗?

    从太祖开始,大夏帝国就对违禁用药是零容忍。

    贩卖、吸食、注射任何被录入‘大夏联邦帝国违禁药品与兴奋品管理目录’内的制品、非制品,皆属于刑事犯罪。

    要重拳打击的啊!

    不过……

    考虑到娱乐圈,好像这些家伙不怎么怕封杀。

    作死者前仆后继。

    所以……

    灵平安也能理解。

    但他能理解,法律不会理解的。

    宁轻虹听着。

    “嗑药?”她看向那个趴在地上,头上被一尊黑发黑袍的僧人镇压着的家伙。

    “这是灵公子第二次提起此事了!”

    “唔……”

    “连罪名都给这人找好了吗?”

    宁轻虹看着那地上被镇压着,连动弹都不行的人。

    她脑子里首先浮现的,便是一个著名的成语。

    指鹿为马。

    说你嗑药,你就嗑药了。

    必须是!

    仔细想想,这个借口倒也还可以,至少可以拿去糊弄一下媒体了。

    想着媒体,宁轻虹就想起了灵公子提起的事情、

    “荧屏?”宁轻虹不太明白:“他是?”

    “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应该是一个流量明星!”灵平安小声的和警官小姐介绍着:“好像叫什么陶展?”

    陶展!?

    宁轻虹想了起来。

    那不就是如今很多小女孩都追捧的流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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