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通话挂断,翁千歌深吸口气,眼神空洞了良久,轻轻笑了。 肩膀被人拍了下,翁千歌扭头,毫不意外。 是那个年轻的混血,这两天,他总是在她跟前晃。 “你好。” 翁千歌粲然一笑,指指身边的位子。 混血喜上眉梢,难得她主动邀请他。 “我请你喝酒。” “我请你吧。” 翁千歌笑着摇摇头,打量着他。 混血年轻漂亮,但看他的谈吐穿着,经济状况只怕是一般。 观察了两天,翁千歌觉得他挺合适的。 只要花点钱。 这世上,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那都不是大问题。 混血抱着杯子喝啤酒时,翁千歌托腮,凑到了他跟前,笑着吐气,幽幽道。 “你住在哪里?” 这话,不可谓不惹人遐想。 “呃……”混血愣了下,脸颊微微泛红,“我那,只怕不方便,我和人合租的……” 哈哈。 翁千歌大笑起来,轻拍他的脑袋,“饿了吗? 叫东西吃,姐姐给你买!”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