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三名彪形大汉快速挡在安常胜身前,一米八九的身高和二百斤左右的体重,组成三道坚不可摧的人墙,而他们手中闪着寒芒的匕首,代表这三人并不是只会防御的人肉沙包。 赵凤声面部闪过不易察觉的诡谲笑意,脚腕蹬地,路线突变,从直线绕到了边角,左手捞起早已觊觎许久的景德镇花瓶,顺势丢去。 瓷器的威力大不大,取决于扔他的人,未成年的孩子或许只能擦破皮肤,运气好点,能给眼睛和大动脉造成毁灭性伤害,但赵凤声可是能把标枪扔过六十米的猛人,这一扔,绝不比狂风暴雨逊色,夹杂着呜呜劲风,变成了一件足以致命的暗器。 即便保镖经过严苛的训练,也不会对能够要命的玩意无动于衷,可如果闪身躲避,后面的安常胜就要倒了大霉。 在经过极为短暂的挣扎后,职业素养占了上风,保镖选择了以身体硬抗。 砰! 瓷器在他手臂炸裂,无数碎片余势不减,来回冲撞,给周围的人造成不停程度的创伤。 保镖害怕伤到要害部位,于是低着头,将脑袋埋在手臂中央,当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一把雪亮的餐刀,距离他的小腹不足一厘米。 “下辈子找个好主子。” 这是他临终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敌当前,赵凤声这次没有手软,抽出沾满血迹的餐刀,又朝对方咽喉补了一下。 这些保镖膀大腰圆,生命力异常顽强,如果心存善念,恐怕死的是自己。 种种因素揉和在一起,使赵凤声轻易得手,假如船身没有颠簸,假如没有那件花瓶,假如安常胜没有喝下蒙汗药,结果还是未知数。 此时的赵凤声就像是一个捕猎高手,得手后迅速后撤,静静等待下一次的猎杀机会。 顷刻间损失一名保镖,让安常胜脸色十分难看,咬牙切齿说道:“姓赵的,你很狡猾。” 赵凤声利用轻盈的步伐,不停变换位置,防止对方发动自残式进攻,轻笑道:“跟你这种喜欢打黑枪的人渣相比,狡猾算是褒义词,老子脖子的伤还没好利索,这叫以牙还牙。”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