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我们绝不会出面鼓励或者建议用户采取这种行为,因为这是一种损害品牌价值的自杀! 要知道重光公司在开发游影霸王芯片的过程中从未向英特尔提出技术认证,产品问世之后也没有提出申请,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侮辱! 所以我们不会向用户证明重光的游影霸王协处理器在技术上具有安全性,也不会为客户在使用中有可能发生的数据计算错误做出任何担保并为之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英特尔的多能奔腾还是会推出的,我们的销售部门也已经放出了消息,说过今年一定能推出多能奔腾产品,我们说到就一定能做到。 但是因为海法研究中心的进度问题,我们的第一代多能奔腾产品中未必会使用我们自行开发的MMX指令集,而是会考虑与重光公司进行技术交叉授权,从而得到重光的指令集技术专利授权,在此基础上进行缜密的检验和进一步开发后,推出没有计算瑕疵的多能处理器。 这就是英特尔的解决方案!” 格鲁夫的话几乎是一锤定音,终于把全场再次震得鸦雀无声。 之前扬言要抛售股票的那位董事,此时才明白,格鲁夫之前是故意在等人跳出来,此刻只得说道:“那我没意见了,只希望您能够快点把产品推向市场。” 格鲁夫道:“放心,为了这笔交易,我们已经提前向国会山的有关议员们打了招呼,并且和相关政府部门正式提出了技术审议,所以应该会很快完成。” 接下来,经过和董事会成员的周密讨论,所有人终于一致通过了对重光的X86架构授权,但不给予任何实质性技术资料。 这等于是说,如果重光要生产X86架构处理器,除了使用逆向工程抄袭英特尔产品,没有别的办法,抄袭生产中遇到的任何技术难点也不会有英特尔给予技术支持。 说白了,就是所谓的有专利授权,却毫无技术移交的一种妥协,会大大耽搁对方使用和掌握专利的进度,属于业界最糟糕的一种专利授权。这种授权一般只有在被对方侵权之后,通过法律沟通,双方进行庭外和解时,才会出现这样坏的专利授权方案。 这等于是说英特尔允许你用他的专利,但却不告诉你这项专利具体是怎么回事,也不告诉你设计思路和原理,就仅仅是确保你抄袭486架构和之前已有的386、286架构设计时不犯法罢了。 并且董事会还通过决议,禁止重光以任何形式转移该授权,包括破产后资产清算或者被其他公司收购。这项专利授权也不能被算作资产进行转移,只能彻底失效。 当胡一亭和王丽丽在英特尔中国分公司的会议室里看到麦克吉米尔带来的这份技术授权交换草案时,虽然早就知道对方不打算给予实质性的技术转让,王丽丽依旧忍不住地愤怒起来。 “这算什么?这里面什么设计资料都没有提及!这样的专利授权真是闻所未闻!还要用来交换我们公司最核心的技术!你们真的太过分了! 我们重光公司手里有ARM、MIPS、Alpha的指令集授权,哪家都不像你们英特尔这样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