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偷师偷出事情来了(求推荐票)-《好莱坞往事》


    第(1/3)页

    “噢,罗兰,你的表演真的是太令人意外了。”当罗兰以一个跨步收尾,将那副欠揍模样收回时,戴着金边眼镜的泽米基斯导演从兜里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

    没等他继续给出评价,从头到尾攥着香烟无处下嘴的迈克尔-j-福克斯用烟蒂敲了敲桌,倒吸着凉气,强憋笑意,好奇地询问道:“罗兰,你这是什么舞蹈啊?是breaking的衍生版?还是popping的改编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因为这舞蹈没有规定动作啊。”罗兰笑着道,“我自己都不可能跳出两遍一模一样的。”

    “你这是即兴?”

    听罗兰这么一说,在场众人倒是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如果是即兴,那一切,就能解释的通了。

    因为,若是让他们给罗兰打分,他们……真的无从着手。

    原因无他,全都怪罗兰表演的,太……不和谐了。

    唱跳弹,三者皆不和谐。

    实际上,在罗兰学习吉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orge    and    get    your    love》这首歌根本就不适合自己,因为红骨头乐队主唱的烟嗓并不是现在的他所能拥有的。

    烟嗓是一种很高的声乐技巧,是通过发声时声带部分振动,然后通过共鸣腔来放大,使得本来较为完美的中声区具有金属的质感。

    这种技巧,一般都是在变声期结束后在掌握的,就算罗兰想学,那群玩乐队的也不会教。

    不过,即便学不了,罗兰也不在意。

    唱歌这玩意,本来就是附带的,吉他弹奏出来的乐曲,也只是他的bgm而已,他真正想向这些大佬展示的,还是那鬼畜一般的舞蹈。

    可惜,除了开场的动作,之后的舞步,他都是自己琢磨研究的。

    谁让星爵自己都没把一支曲子给跳完过呢?

    就算他是毛人风,能办到萨尔都办不到的事情,但他也没法把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毛过来啊。

    当然了,即便是自己研究琢磨,罗兰也没有像《紫禁之巅》雨中尬舞那么乱来。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动作能令人捧腹,能展现出人小鬼大,老气横秋的反差模样,以及由内而外流露而出的风骚感,就已经足够了!

    毕竟,沉闷的拍戏生活本来就已经够磨性子了,正儿八经的唱歌放松又有什么意思?

    只要这些导演演员看的高兴,乐意和自己搭话,那他做个谐星,又有何不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