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晚宴-《我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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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欢迎各位。”看着在停车场,一字排开的六辆车,罗宾斯一脸笑意的说道。
“还用的着你欢迎么?以后我们也是这里的人了。”看着罗宾斯那得瑟的样子,这边的菲利蒙第一时间说道,听到他的话,其他的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在美帝车确实只不过是代步工具,这东西是很便宜的,如果要买一辆二手车的话,差不多花个一千多、两千美刀,甚至是几百美刀,就可以买一辆,想想当初看变型金刚的时候,男主角买下大黄蜂也只不过花了两千美刀而已,确实不是一个很贵的价格。
所以在美帝,基本上所有的成年人,都至少会有一辆车,不管这车好与不好,反正有一辆。
现在蒋海的这些雇员们就都有一辆车,最好的,就是罗宾斯和艾德华的,这两人都有一辆皮卡,当然,皮卡也是分为三六九等的,好一些在国外都要卖到百万美刀左右,不过艾德华他们可没有这么好的皮卡,他们的皮卡都是雪佛兰的,老车了,按着罗宾斯的话讲,当初羼瓣时候,新车也不过三万美刀,还从银行贷了一些钱,确实不算贵。
但其实在国内炒的很火的,福特猛禽f150,在这里也只不过卖三、四万美刀而已。
除了这两辆皮卡之外,其他人的车,基本上都是小车了。
菲利蒙开的一个本田的mpv,也就是所谓的商务车,七座版的,可以用来拉着全家出去玩。
伯克-达勒,可能因为是单身汉的关系,所以开的是一辆越野车,吉普的牧马人,算是这里难得的好车了,另外一边的哈里曼开的是一辆很老的斯巴鲁森林人,估计得有六、七年了。
最后贝乐滋滋-莱斯特开的是一辆小甲壳虫,虽然是女式的车,不过要是按着价格算的话,他这车才是这里面最贵的一辆。
蒋海看着面的这些车,不禁啧了啧嘴,虽然他的面前是一排破车,但毕竟人家还是有车的,他现在还没有车呢,现在人招齐了,他准备明天就去先把车买了。
确实,养牛车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车之外,牧牛犬,全地型车,这些都是要提前购买的。
好在他所在的是波士顿的都市圈,只要他愿意花钱,什么东西都买的到。
“好了,你们去烤鱼吧,你们这些男人笨手笨脚的,肉都被你们烤糊了。”正在此时,刚才跟蒋海打过招呼的菲利蒙的太太,走到了烤架前,一脸不爽的指着面前的罗宾斯还有艾德华说道,菲利蒙的太太,是艾德华的妹妹,自然跟罗宾斯他们也是相熟的,名字叫做维奇-特纳,身为一个全职主妇,她的厨艺在牛仔界里面也算是比较出名的。
“你不懂,老板是华夏人,他吃不习惯太生的肉,所以我要把肉烤到全熟。”听到维奇-特纳的话,这边的罗宾斯还嘴硬了一下,他对于自己的烤肉,还是很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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