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一阵风和金花娘-《刑警使命》
第(2/3)页
叶九再次问道。
“一阵风长得很凶,个头不太高,但是很壮,老有力气了……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喜欢扎辫子,马刀耍得可好看了,还会射箭,箭术非常厉害……而且,他会连珠箭……”“连珠箭,你亲眼见过吗?”
叶九顿时来了些兴趣。
在中世纪,草原铁骑横扫天下的时候,几乎每个马背上的汉子,都是箭术高超的战士。
草原大军,骑射天下无双,不是说着好玩的。
可是进入热武器时代后,箭术的实战功能基本丧失殆尽,只剩下表演和比赛的功能了。
在这种大背景下,除了表演者和运动员,已经不大可能有人再愿意在箭术上下苦功了,尤其连珠箭这种要求更高的技能,练习起来更是费时费力。
为了台上那几分钟的表演,为了获得一阵掌声,谁愿意耗费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无论寒暑秋冬,不间断地每天重复那些单调得令人抓狂的动作?
付出和回报完全不成比例啊。
所以,小王飞刀只属于王教官,叶氏甩棍只属于叶九!其他人不是学不来,而是下不了那个苦功。
“当然亲眼见过。”
那日图连连点头,神情笃定无比。
“我们镇上每个人都亲眼见过。
就在两年前,他在镇上和人比试过,金花娘一口气射出三支箭,箭箭命中红心。
一阵风上场,连射五箭,每一箭也都射中红心。
而且,金花娘是站着射的,一阵风是骑马射的……”这一下,连叶九都有些吃惊了:“那么厉害?
金花娘又是什么人?”
“金花娘是我们旗第一箭手,盟里的那达慕大会,她每次都拿冠军……”叶九轻轻点头。
自治区的旗相当于县,盟则相当于地级市。
这个金花娘每次都能拿到盟里那达慕大会的射箭冠军,那绝对是有真本事的,不能瞎吹牛。
“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当然是女的了,因为她喜欢在衣服上绣一朵金花,所以大家都叫她金花娘。
她现在,是一阵风的女朋友,也是一阵风的二当家。”
好吧,得亏是叶九,换个人也许就被绕晕了。
“这个故事有点意思了,比武招亲吗?”
叶九益发的来了兴趣。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