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2002年,完!-《华娱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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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月球》在美国也收获了976万美元的票房,排在了北美2002年年度票房排行榜的第139位。
至于陈昊的第三部,也是首部好莱坞电影的《电锯惊魂》,在2002年12月29日也已经正式下画!
《电锯惊魂》在历经了60天的北美票房市场征程之后,最终取得了5515万美元的票房成绩。
这个票房成绩位列北美2002年年度票房排行榜的第47位!
与此同时,《电锯惊魂》已经在欧洲和亚洲上映,目前累计全球票房超过了8500万美元。
同时,还有拉丁美洲、中东地区也准备陆续上映,据哥伦比亚预估,《电锯惊魂》的全球票房有很大的可能会破亿。
陈昊对此倒是不甚在意,他在意的是北美的票房分成什么时候能够到账,因为他现在还欠着钱呢。
之前买给大美糖的三层联排别墅就不是全款买的,看在李铭桥的份上,陈昊暂时先给了500万,还差着1500万呢!
而陈昊现在手里的钱只剩下300万了!
按照之前双方的约定,在《电锯惊魂》的票房分成中,制片方一共可以分得50%,当然其中还有10%是属于哥伦比亚的发行费用。
也就是说,陈昊最终可以分得《电锯惊魂》北美票房的40%,也就是2206万,再去除税收的话,大概是1875万美元,即1亿5500万人民币。
陈昊大概算了下之后不得不说,自己决定来美国是完全正确的。
票房分成能够拿到40%,这还是在陈昊首部好莱坞电影的情况下,只要陈昊能够一直成功,那么他的电影票房分成将会越来越高。
再加上美元和人民币之间8.27的汇率,这差距就真的是太大了。
一部《月球》票房收益400万人民币左右,而一部《电锯惊魂》仅北美票房就收益1.55亿,这是38.75倍的差距。
更何况还有全球票房分红,以及可能分红获利更高的dvd和录像带租赁、付费频道、普通频道、机场医院等场所播放分红以及衍生品收益等等。
这些收益加起来肯定是大于北美票房分红的,也就是说一部《电锯惊魂》就为陈昊带来了差不多3亿人民币的收入!
而且因为西方版权保护意识更好,这些收益可能会连续十多年都为陈昊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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