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崔瀚两政献 蒲茂从若流-《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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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瀚说道:“一则,国朝之此法,只面向华士,国人勋贵则不在此法的包含之列;二者,由此法而入仕的华士,即便是高品之士,起家官亦往往卑微。因此两故,恕臣直言,此法在国朝虽早已行之,实际上却形同虚设!”
“崔公,你说的这两个问题,孤早前曾向孟师提出过。当时,孤有意给国人勋贵也评定品级,把之亦括入此法之中,并提高高品之士的起家官品级,但是孟师没有同意。”
崔瀚问道:“孟公不赞成么?敢问大王,是为何故?”
“孟师说,若按孤意行之,国人勋贵必会群起反对,值此天下未定之际,如果因此引起国中的不稳,反而不妥,因是孟师不赞同。”
崔瀚说道:“原来如此。大王,孟公的确是卓识远见。孟公的意见,臣赞同。现下确实还不是真正施行九品官人法的时候,但是大王,臣愚见,却不妨可在豫、冀、并、幽、徐等这些新得之州中,配合三长制的施行,将此制进一步地推行开来。”
“公的意思是?”
崔瀚说道:“伪魏尽管也施行了此法,可伪魏的此法只不过是个样子活儿。伪魏之时,华士无论乡品高低,俱皆只能沉沦浊官下僚;今我国朝若能在豫、冀等州对他们进行恩用,或任朝中,或委郡县,则大王不但可以此尽收豫、冀等州之士心,且‘以德守之’也就足能做到了!”
稍微停了下,等蒲茂把他的这话消化罢了,崔瀚跟着又说道,“北地新得诸州的郡县长吏,目前还有不少是伪魏时的旧官,其中颇有贪暴,甚至心怀伪魏者,借此机会,把他们革除,对我大秦来说,也是长远有利的一件好事。”
豫州、冀州等是新得之地,氐羌贵族在这里的势力和影响力目前还都不大,那么在这些新得之地较为深入地推行九品官人法,所遇到的阻力应该就会小些。
蒲茂认真思索。
崔瀚说道:“同时,可以在朝中循序渐进的,先复五等之爵,继而分定族姓。等到族姓分定,则此九品官人之法,自然而然地也就能在国朝全面行之了。”
“先复五等,分定族姓”,这是崔瀚一贯的政治主张。
之前,他就对孟朗说过他的这个主张,孟朗是赞成的,只不过还是“国人勋贵权势犹重,阻力必会很大”的此个原因,直到孟朗病死,崔瀚的这一主张也还没有正式提上落实的日程。
崔瀚语声清朗,吐字清晰,听他说话,类似享受。
蒲茂诚恳地说道:“崔公,公此‘先复五等,分定族姓’之政议,孤是久闻的了,亦早就想在我大秦施行,可是孟师对此,也是认为现在还不到时候。”
“大王,‘分定族姓’确乎是不到时候,然臣愚见,‘先定五等’,却可行矣。”
蒲茂“哦”了声,说道:“此话怎讲?”
“一两年来,大王先后灭伪魏、羯奴,於此数战中,大王诸子、诸弟或留守京城、或征战疆场,分立显功;而又大秦今日之盛,皆因大王之神武也!遍观古今,德仁、武功如大王者,鲜矣!凭此盛隆之望,按功行封赏之事,定五等之爵,何人能有异议?”
五等,即是五等爵位。
“定五等爵”的关键,不在於效仿中原制度,确定五个爵位的等级。
事实上,魏也好、秦也好,都已是有公、侯之爵了的。
崔瀚此议的关键,重点是在效仿唐制,通过五等爵,来确立宗室在政治、军事上最高的地位和权力,从而削弱其它如苟、仇、齐等氐羌各部贵酋的权力。
换言之,简单说,就是把还保留有部落联盟残余痕迹的胡人政权,变成中原式的集权政权,保证天子的绝对权威。
——在保证了天子的绝对权威之后,再以“分定族姓”的办法,来保证高品贵族的参政、议政权,最终形成天子为主,高品贵族辅政的政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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