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崔瀚宰相才 大禹出西戎-《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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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下蒲秦才得河北等地,孟朗正要借重崔、刘等北地唐人大姓的力量来帮助蒲秦稳定河北等地的局面,巩固蒲秦在这些地方的统治,因是对此二人,他暂时一个都不想使其失望,略作忖思,笑着回答说道:“有情也好,无情也罢,吾等非是圣人,圣人之事,非吾等所能仓促定断之!今值乱世,已近百年,以我愚见,吾辈目下宜以拯天下生民出水火为任,且收拾山河,重开太平,然后再论圣人不迟。”顾盼堂中诸士,麈尾前挥,慨然说道,“我所以请君等来邺相会,一则,是因久慕君等高名,早渴思一见;二来,亦是欲与君等共佐大王,砥定海内!既抚百姓於王道之下,享荣贵於圣主之朝,复可留清名盛誉於千秋后代,岂不美哉?”
崔瀚离榻起身,昂立堂上,持麈尾於胸前,朗声说道:“明公此志,壮哉!明公此愿,固然美哉!然以在下愚见,若想达成明公此志、此愿,当务之急,却有一政非行不可!”
崔瀚的祖上数代出仕慕容魏国朝中,崔瀚本人亦尝在魏国为官,其人素有高名,被北人誉为有宰相之才,对他的建议,孟朗非常重视,闻得此言,即倾身问道:“请教崔君,是何政也?”
“就是‘先复五等,分定族姓’!”
“先复五等,分定族姓”,这八个字入到孟朗耳中,孟朗顿时想道:“果然是此政!”
“先复五等,分定族姓”是崔瀚一贯来的政治主张,他先前在慕容魏国为臣时,就几次上书,建议慕容氏行施此政,只是因为反对的阻力太大,故而他的此个建议一直未能被魏朝接受。
话只八个字,含了两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先复五等”。
“五等”也者,指的是五等爵位。五等之制,其来久远,但崔瀚在这里讲的“五等”,不是周制的“五等”,而是唐朝南迁江左前的“五等”。
唐朝的五等制有两大特点,一个是获爵者的封地都不大,获爵者封地的属官都是由朝廷任命,以及封地的赋税大多上缴国库,——这一点,实际上是与秦朝中后期的五等制一样的;一个是唐朝重用宗室,宗室诸王在内则身居朝廷最高官职,在外则身任都督,拥有一方强兵。
第二层意思,“分定族姓”。
“分定族姓”也者,就是把北地的士人家族,分成高下不同的几个等级,按照各自所处的等级,分别给以不同的授官、任用。单从这一点看,这个“分定族姓”,似是与江左的门阀政治相类,但实际上又有不同,因为江左的门阀政治、士人家族等级,只包括了唐人的士族,崔瀚的这个“分定族姓”,则是试图把北地的诸胡贵姓,也都包括进去。
却是说了,崔瀚“先复五等,分定族姓”的此议,看似合情合理,有规有矩,似乎应该是行之不难的,那却为何在慕容魏国的时候,一直不能得到施行,一直都有强大的阻力呢?
说来也简单。
这是因为:崔瀚此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北地唐人士族的政治地位,降低胡人贵族的政治地位。
慕容魏国建国以来,事实上,包括蒲秦也是这样的,朝中的权贵大臣,几乎都是他们的本族之人,地方上任官的重臣,也都基本是他们的本族之人,唐士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
所以崔瀚乃才有此政议。
“先复五等”的重点,不在五等爵,而是在增强宗室的权力,也即为的是从而加强皇权,然后借皇权打压胡人贵族的权势,再“分定族姓”,拔高唐人士族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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