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秦公请自重 未战局已乱-《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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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广宗毕竟是蒲秦的“新贵”,在得到孟朗的赏识,从而得以出任一州刺史之前,他只是蒲秦的中下级吏员,因此对贵为王族、高高在上的蒲獾孙的性格不很了解,他要不说“燕公身为大王兄”这句话,也许还会好一点,现下说出了此话,蒲獾孙更是不可能同意他的请求了。
——却蒲茂当初“弑君”,蒲长生被他杀后,为了表示自己之所以“行此事”,绝非是为了私心,而是为了给大秦“除昏暴之君”,是为了整个大秦的未来,故曾提出,要把王位让给他的“兄长”蒲獾孙继承,蒲獾孙当然不敢接受,但自那以后,蒲獾孙就一直小心谨慎,莫说“擅自违旨”了,就是蒲茂赏赐他给些什么东西,只要太过贵重,他常常都是不敢接受的。
蒲獾孙不愿再与秦广宗多说,站起身来,一边往外头的堂中走,一边说道:“秦公,你不必多说了,没有大王的旨意,此事断不可行。”
“燕公,这么好的机会,就看着它空自流失么?”
“汉中等地的军事,俱受唐艾都督,唐艾如果遇刺,不止陇西等郡震动,汉中等地也会震动,此亦将有利於吕明、季和袭取汉中等地,不是非得要把吕明调来,共打陇西等郡不可的。”
“燕公,陇西郡西邻陇州的东南诸郡,南接阴平、武都、汉中等郡,北通南安郡,此郡实定西在洮东、渭南一带的枢纽要津是也,此郡如下,则阴平、武都、汉中、南安诸郡,不战可取!汉中,岂能与陇西的重要相比?两者孰轻孰重,宜取哪个,燕公难道判断不出么?”
“洮东”,指的是洮水以东;“渭南”,指的是渭水以南。
陇西郡、武都郡、阴平郡都处在洮东、渭南的范围内,如前文所述,其中陇西郡的位置最为关键。陇西如失,则武都、阴平,包括汉中,就都会成为定西的“飞地”,会与定西陇州本土失去直接的联系。——也所以,上回孟朗用兵於此,主攻的便是陇西郡。
从这个角度来讲,陇西郡,的确是比汉中郡重要得多。
蒲獾孙皱起眉头,抽出手来,拂袖不快,说道:“秦公,请自重!”
却秦广宗急迫之下,去拽蒲獾孙的衣襟,不小心抓住了他的手。
秦广宗用力太猛,蒲獾孙虽把手抽出了,然拇指上的扳指留在了秦广宗的手心里,秦广宗尴尬地捧着扳指奉上,说道:“是,是,下官失礼,敢请燕公勿怪。”瞅见扳指上汗津津的,也不知是自己的手汗还是蒲獾孙的,赶忙撩袖擦了擦,然后,见蒲獾孙不接,便想亲给他戴上。
蒲獾孙触了电似的,甩掉又来拉自己的秦广宗的手,说道:“罢了,我自己来。”
接住扳指,自己戴上。
秦广宗苦求说道:“燕公,下官适才之所言,绝非是为了下官个人之功名荣禄,下官满心,为的都是我大秦能够不使良机坐失,一举收复陇西诸郡啊!想当日孟公统五万之众,浴血激战,虽克襄武,旋即复失,定西固小,其兵实锐也!今日若坐视战机消逝,来日再攻陇西的话,恐怕又会是一场鏖战!今可轻取,何必再候来日苦斗?燕公,下官大胆,乞请公三思之!”
蒲獾孙戴好了扳指后,把之在指头上转了两圈,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给大王上的书?”
“五日前。”
“此距邺县,一千二三百里远,大王接到你的上书,再回旨下来,来回两千五六百里地,……得二十多天,也就是说,大王的回旨大概得二十天后才能到。”
“是啊,燕公,等到那个时候,只怕时机已失!”
“你为何不给监国太子和洛川王上书?”
“太子年少,洛川王文雅……。”
秦国大军出征,国内不可无人坐镇,因蒲茂留其长子在咸阳,任为监国,用他镇守国中。至於“洛川王”,是蒲茂除掉蒲獾孙、蒲洛孤这两个兄弟以外,年岁最长的另一个弟弟,毕竟蒲茂今年也才三十来岁,他的长子年岁不大,尚是个孩童,因说是“太子监国”,实际上秦太子是没有能力处理日常朝中军政事务的,如今真正主掌朝中诸务的,即是此个“洛川王”。
秦广宗吞吞吐吐,话没说完,但蒲獾孙已知他意,不外乎太子年纪太小,改变既定的用兵方略此等大事,太子必是无能做主,而洛川王此人,正如秦广宗的评价,诚然是个“文雅秀士”不假,与蒲茂一样,都是唐化极深的,而与蒲茂不同的是,洛川王缺乏雄才兵略,基本没掌过军,改变方略这等要事,纵然上书与他,料来也是白搭,还不如舍近求远,直接奏与蒲茂。
蒲獾孙顿足於侧塾门口,心中暗想:“赵勉若真能刺死唐艾,那陇西等郡确然是必会大乱的,要是抓住这个战机,陇西等郡不是不能一鼓而下,这个战机如是错过,一来,的确可惜,二来,万一大王日后追究起来,我亦不免‘不敢任事、贻误战机’之过,只是,……只是吕明部,没有令旨,我却是决不能把之调来,……。”
寻思了会儿,他有了定见,说道,“秦公,你乃心王室,对大王的一片忠心,感人之深啊!你这般勇猛精进,我身为宗室,亦不好落於公后,这样吧,且等陇西那边的消息传到,看赵勉到底有无刺杀成功,如果没有,那就一切不提,如果有,吕明部我肯定是不能擅自调动的,但我率部来天水,本就是奉大王之令,攻打陇西的,倒是可以提前发动,趁机往攻!”
却秦广宗进言了这么半天,终是没能说服蒲獾孙,但换得来了这个结果,也算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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