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霸王条约-《被影视耽误的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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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星歌手可以设置收费。

    苏子鱼也点开了,一天的时间苏子鱼就捞了十几万,在龙国赚娱乐圈的钱,简直太容易了,全凭订阅点播量,不过苏子鱼也发现了,能那拿到手的只有一半,另外一半进入了皇家音乐网的口袋。

    不过也正常。

    苏子鱼他们那边也一样,用客户的话形容就叫服务费,用官方的话那就叫税收。

    “年薪百万,签约十年,违约金债权人年收入十倍。”

    一个以授权为名邀请苏子鱼商谈的公司,想要跟苏子鱼签订一份不可能拒绝的协议。

    “您可以考虑一下,你单枪匹马没有四粱八柱,一个篱笆没有三个帮,你怎么火,而且有了我们公司庇护,你才能火。”

    “那就考虑考虑。”

    “你不直接签?”

    来人截然而止,这可是给他提供了一夜爆红的机会,还考虑,这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奇葩的新人,作为一个新人,能把自己卖给公司换取一夜爆红的机会,这几乎是所有新人梦寐以求的存在了。

    为了梦想。

    这虽说是霸王条约,但同时意味着可以让你一步登天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新人明知道签约会把自己卖给娱乐公司也要签约的原因,毕竟自己没有资源,而他们可以给你提供资源,还可以让你参加各种选秀节目,捧你成名。

    何为霸王条约。

    那就是任何事情都是由公司安排,任何收入公司都拿走很大一部分,任何事情自己都没有自主权,那就是霸王条款。

    但一旦成名,人心都是膨胀的,新人时期收入一千元公司拿走一半没说什么,一旦成名收入成倍增长到年如百万的时候,这个时候不少歌手都想公司分裂了,因为毕竟每月分一半的巨额出去,他们就没有办法接受了。

    所谓的霸王条约,动辄签10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签约是你个人意愿,公司没有强迫你,签了别人用资源捧你,那你就只能接受这十年的霸王条约,毕竟这是一笔买卖,如果不签约就想要别人捧你,这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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