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一回事-《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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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胜利虽然当上了交通局一把手,但是联运公司的业务没丢。

    因为他记得黄瀚的话,能够创造效益才能够决定自己的未来,能够足额发工资,能够多发些奖金,职工肯定服从管理。

    以后客运、仓储、物流的业务只会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大,认真做,并且做大做强,足以吃一辈子。

    联运公司是交通局的第一利税大户,成胜利起家的本钱,用不着黄瀚叮嘱,他都知道重要性。

    现任经理是成胜利的徒弟也是他一手提拔的,有没有能力不是最重要,踏实肯干、忠诚不太贪婪更加重要。

    中层干部大多数是成胜利的战友或者徒弟知根知底,船厂的一把手是副经理兼职厂长的黄道武,又是自己人。

    嘿嘿!举贤不避亲,提拔干部同样如此,联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妇女主任当然是成文阁妈妈杨顺红。

    别小看这个职务,公司里需要报销差旅费、业务费、协作费等等费用,按照财务制度没有办公室主任盖章肯定不行。

    如果过分了,办公室主任杨顺红肯定不能睁一眼闭一眼,拒绝盖章、吹枕头风那是必须的。

    成胜利算得上是个有钱人,他现在真的不是为了发财来当官,而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想着再得到提拔。

    联运公司是他工作了接近二十年付出了青春年华的地方,也是他付诸心血的单位,他可不愿意出现闪失。

    杨顺红当办公室主任能够较好的监督所有的经理和中层干部,只要这一关守住了,整个公司都不可能跑偏。

    成胜利当然不会让跟着自己埋头苦干的心腹们吃亏,但是一定要做到钱拿在明处。

    这个问题成胜利每一次开大会时都反复讲,目的当然是爱护手下,避免某人拿了不该拿的钱去蹲监狱毁了前途。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黄瀚经常说,成胜利也深知利害。

    当下国营单位的收入太不合理,改革势在必行,但仅仅是交通局一家单位恐怕掀不起大浪。

    因此遇到红灯绕道而行是必由之路,黄瀚指点成胜利提高联运公司业务费的可报销比例。

    利润的百分之十看起来不多,但是足以让所有的一线干部职工受益匪浅。

    业务费包括请客送礼和逢年过节给业务单位解决福利的花费等等。

    报销时未必需要发票,写一份说明一样的可以支取,这里的灵活度就有意思了,业务费成为了业务员和经理的主要收入来源。

    凡事都有个度,联运公司的尺度就是利润的百分之十。

    按照八六年预估,联运公司将要产生利税八百万,意味着有八十万业务费,真正花在业务上的费用多算点,三四十万足够。

    还有四十万左右的业务费就相当于是公司领导、业务员们除了工资、奖金外的灰色收入。

    拿这钱不违法,拿这钱不是人人都有,给公司创造效益的才有机会接触业务费,而且是拿到手的数额跟他个人产生的利润成正比。

    比如看门的,开吊杆的、仓库保管员、勤杂工等等就没业务费可分,只有工资和平均奖。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拉开收入差距,贡献大收入水涨船高,更加较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因此联运公司留得住人才,能够吸引人才。

    如黄道武这样的副经理加业务骨干,八六年的业务费收入肯定超过奖金加工资的总和,不低于三千块。

    黄瀚之所以能够出这种主意还确保能够经得起查,不违规、违法,是因为经历过有切身体会,而且记忆深刻。

    九零年的他在物资系统的一家公司当业务员,而且是业务骨干。

    当时的经理就搞了“创新”,业务费按照利税的百分之十二提取,节约归己。

    当年就有不少业务员发了小财,黄瀚那一年也拿到手三五千块业务费提留,顿时有了小家乍富的感觉。

    九零年,三水县平均工资也就大概是一个月一百块钱左右,二十岁的黄瀚年收入超过了五千块,当时可牛逼了。

    可惜好景不长,才风光了两三年的公司出大事了,因为贪污腐败被抓了七八个。

    最后业务费提留全部被认定为合法收入,哪怕是白条子也承认。

    但是回扣、“飞过海”、假发票的金额,都是定罪依据,两千块钱可以判一年刑期。

    再后来应该是九四年《公司法》实施,对企业单位业务员经济问题定罪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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