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节:他就是一大头-《农家巧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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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凌志早就按捺不住了,他就不明白,五哥为什么非要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原本以为他很快就回去了,起码镇子上好吃好住的,但是转眼两天了,好像都没有要回去的迹象。
可是,五哥不发话,他又不敢贸然过来。
好在终于将东辰给等过去了,虽然没带话,却带了一碗鱼丸过去。
那鱼丸的口感绝对比饕餮楼的好,也不知道五哥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个人要是被别的酒楼比如说吉祥酒楼给挖去,那绝对是饕餮楼的一大损失啊,那损失的银子想想都会肉痛。
于是,琢磨了一夜加一早上之后,终于决定走一趟。
“你找谁”狗蛋正在院子里用树枝练字,看见马车,就急忙走了过来。
旁边的张大成张二彪和张德瑞也急忙扔下手里的树枝走了过来,虽然凝烟说最近要起房子没空教他们,但是几个人还是天过来报道,顺便也能蹭个午饭什么的。
陆家姐弟也从来没有不允许过。
“我是”轩辕凌志刚想开口,却看见一个人从旁边走了过来,急忙迎了过去,“五哥。”
“进来吧。”轩辕凌云似乎一点也不意外,推开篱笆门走了进去。
轩辕凌志急忙招呼身后的侍卫将车上的礼品拿下来,然后跟着进了篱笆门。
“表哥,他是”狗蛋却一脸疑惑的看着轩辕凌云。
“他是我一起战斗过的兄弟。”轩辕凌云笑着摸摸狗蛋的脑袋。
“他叫你五哥”
轩辕凌志将扇子一开:“他排五,我最小,当然要喊五哥了”
狗蛋扭头冲着屋子里喊了一句:“大姐二姐三姐,表哥的兄弟来了”
轩辕凌志吓了一跳,不由得看了一眼狗蛋,小子嗓门还挺大。
听见声音的姐妹三个同时走了出来。
“在下明泽,见过几位姑娘。”轩辕凌志将扇子一合,冲着姐妹三个微微的躬了躬身。
“是明公子啊,要是不嫌弃简陋,就进来喝杯水吧。”凝香作为大姐自然要出面招待,其实在不犯病的时候,她的行为举止还是相当有大家闺秀风范的。
“不嫌弃。”轩辕凌志急忙点头,然后随着轩辕凌云就进了屋子。
凝烟在听见对方的名字的时候,就心下了然,但是却并没有跟进去,而是转身进了灶间,鱼丸会做的不少,但是灵泉水却不是人人都有的,同样的材料,她做出来的也要好吃的多,不过琢磨了一下随即又转身回了正屋。
凝雪自然也不会靠前,就跟在凝烟后面进了灶间,她现在已经彻底沦落为烧火丫头了。
轩辕凌志根本就没心思喝水,等凝香出去了,急忙拉了拉轩辕凌云的袖子:“五哥,那丸子”
就在此时,凝烟却走了进来:“表哥,你拿我的丸子送人也就罢了,但是不至于连碗都吃了吧你知道我家碗不多的”
轩辕凌云看了一眼轩辕凌志。
“那个”轩辕凌志顿时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那个我赔行不”昨天吃完了丸子,他就给顺手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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