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此刻速度慢下来,他不想再留下能被人追踪到的破坏性痕迹。 他反手,往后腰处早已习惯的位置插了一下刀。 刀鞘不见了! 闫寸一愣,心猛然抽搐了一下,但他脚下一步也没停。 他的环首刀,连同刀鞘,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但绝不会比命重要。既然不可能折返回去寻找,又何必迟疑犹豫,不如就随它去吧。 虽不能原路折返,但闫寸转了个方向。 他可不是吃亏的主儿,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打,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不追了,闫寸却要绕回去,跟上,看看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他心里还牵挂着吴关,以及吴关带来的人手。 若他们也中了奸计,以县衙里那帮松散衙役、皂吏的战斗力,怕是要全军覆没,吴关那个弱鸡就更别提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