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取经-《功夫厨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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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

    林乐道:“老不死,就是老而不死,同义词就是老而弥坚,这不是赞美他是什么,况且他都一百三十多岁的人了,跑的比我还快一些,这不是老不死又是什么,他还不是整天病秧子病娃的叫我。”

    病秧子?

    沈冰月有些难受,这林乐的头发到他的脚趾甲,无一不透着健康的气息,他要是病秧子,那自己不成死人了,而且林乐的速度,她是知道的,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一百三十岁的老人能够跑得比他还要快,这真的让人难以相信。

    不过她回想一下,据她爷爷所讲,她爷爷是年轻的时候遇到林乐的师父,那时候连她爸爸都没有,但是当时林乐的师父就已经是一头白发,少说也有六七十岁了,算下来还真有一百三四十岁了。

    高人的世界,真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能够理解的。

    沈冰月没有多问了,径直去到了屋内。

    林乐则是与吴妈到厨房去了,虽然没有杀过鸡,但是林乐至少能够帮助吴妈捉住公鸡,不让它乱动。

    四十分钟后。

    只见那张洁白光亮的餐桌放着一个大碗,里面是一块块红彤彤发亮的鸡肉,这正是四川名菜烧鸡公。

    整只鸡去头去尾,其余的部分尽在碗中,分量十足,但是全部剁成碎块,火红的汤汁,可见里面放了不少辣椒,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碗一端上来,浓浓的香味带着丝丝热气弥漫在餐厅中,真是诱人至极啊!

    在大碗边上还放着一个碗,咋一看,是奶白色的汤汁,葱段浮在白汤之上,但是细看,不难发现那与汤汁融为一体的,不分彼此的白肉,最显眼的自然是那与碗边平齐的小嘴,正是一个鱼头,这碗菜也正是家常菜的代表,清水鱼。

    常言道,有鸡有鱼便可称宴。

    这俨然就是一桌小宴啊!

    只是这宴席的人有点少,就三个,这三个人自然是林乐、吴妈、沈冰月、。

    现在沈冰月倒是非常自觉了,时间差不多就自己下来了,或者说提前下来坐在沙发上看看报纸,都不用人去叫,虽然她是害怕林乐跑去自己卧室,但这就是进步。

    当然,菜还是放在林乐面前的,相比较起来,沈冰月面前就显得有些寒碜了,还是一碗粥,但是粥却比以前要更加浓了。

    这要是不知道的人见到这一切,非得以为沈冰月在家受到了非人的虐待,你林乐面前就是大鱼大肉,人家小冰童鞋就一碗粥,这未免做的也太过了点。

    但是沈冰月倒是一点怨言都没有,她还是喜欢这粥,对于什么烧公鸡、水煮鱼,她甚至都不愿多看一眼。

    爽滑麻辣,松软鲜香的鸡肉,口感滑嫩的鱼肉,再加上脆生生,水分十足,略带点“冲”的清新感的莴笋丝。

    omg!

    林乐这个不挑食的家伙更加是胃口大开,狼吞虎咽,不可阻挡。

    他可是不怕辣的,毕竟辣椒也是素菜,他以前在雾村的时候,经常生吃辣椒,吃的是倍儿香,看着他吃都香啊,谁人能想到这家伙三点的时候才吞下三公斤的艾窝窝。

    “呼---!”

    结果当然还是一样,林乐又是第一个吃完,电饭煲里面是一粒米都找不到,就跟洗过了一样,轻轻出了口气,擦了擦嘴,擦了擦汗,得亏他体力好,要换做一个体力差点的宅男,就算他就这么大的胃,也没有这么大的体力去吃。

    沈冰月和吴妈都已经习惯了,仿佛他们跟林乐不是坐在一张桌子上的,慢悠悠的吃着,非常安静。

    有道是,饱暖思**吗。所以吃饱后的林乐瞧着沈冰月,仿佛在思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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