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十步杀一人-《去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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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消息传到这里,至少需要五天。除非使用道门信香,否则,任何探子骑马都跑不过信天游。

    一名店小二点头哈腰迎上前,见对方衣饰平常,没有行礼,没有仆童。不由得撇了撇嘴,不阴不阳道:

    “客官,咱们这儿可没有俞州拉面。“

    书生嘿嘿一乐,道:

    “立刻给爷爷摆十桌酒席,挑最贵最好的上。“

    小二呆住了,结结巴巴道:

    “客,客官,本店的一桌上等酒菜需五十两银子。您既然请了这么多客人,少不了乐工弹曲,粉头凑兴。每桌加五两,总计五百五十两……”

    说完,眼珠子滴溜溜直往对方身上睃,看哪疙瘩能藏这么多银子。

    书生笑骂:

    “你这厮,不伶不俐,无非怕爷爷吃白食。乐工粉头不要,饭菜得足,酒得好……看好了,爷爷先把钱付了。”

    言毕掀开外袍,从腰间系住的小锦囊里掏出一枚硕大金锭,递了过去。

    五十两,以金子的高密度也比拳头大。黄澄澄一大团,亮瞎了大堂内所有食客的眼睛。均停箸不言,肃然起敬。

    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固然吓人。更吓人的是,那书生竟然不怕财宝露白。要知道这里可是法外之地,一两银子都可能引发血案。

    角落里,一胖一瘦两位商人模样者对视了一眼,传音入密。

    “一个雏儿,境界不过凝罡。可能是甘国某世家的弟子,刚刚踏入遗落之地历练。”

    “嗯,奇怪……那个鸭子戏水荷包,明显装不下这么大一锭金子。俺注意看了的,金子掏出后,荷包也没见瘪下去。”

    “肯定是储物锦囊了,尽管比不了空间法器,也能装不少东西,值万两黄金。”

    “这雏儿像是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准备宴请些什么人?”

    “切,兴许结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充冤大头显摆罢了。管他的,宰了这头肥羊,咱们远走高飞。”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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