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对钱没有兴趣-《诸天单机大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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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在陆齐对撤离计划进行了改善之后,感觉多少有底的众人,这才出发。

    莱斯特作为后勤调度,留在了工场里。

    而麦可、老崔、陆齐加上小富,“洛城f4”全员坐上一辆白色的厢型车,便向佩立托湾的方向,行驶而去。

    没开出多远,耐不住寂寞的老崔,便开口问道:

    “富兰克林,艾利克斯,你们抢过银行没?”

    闻言,小富下意识看向了坐在对面的陆齐。

    见陆齐向自己抬了抬下巴,示意自己先说,小富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便应道:

    “之前和我兄弟拉玛干过一票。那个时候我是车手,跟现在做的差不多,对吗?”

    “不错呀,具体是怎么个情况?”

    “操,我不记得了。”

    “少来了,每个人都记得自己的第一次。”

    “淦,像我就不记得。”

    听得出来,小富似乎有些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问题。

    老崔也没有继续逼问,而是话锋一转,向正在开车的麦可问道:

    “老麦,你第一次抢银行是怎样的?”

    一边握着方向盘,麦可一边随口应道:

    “1988年,卡瑟市郊区,在一家小分行抢了一万。以前做什么都比较简单…”

    “天啊,那是他妈的25年前!”

    感叹一声之后,坐在副驾驶的老崔,通过内后视镜,瞥了瞥正在整理手套的陆齐,随即说道:

    “所以…好麦坞先生,你要不要跟大家讲一下你的工作经历呀?”

    显然,“好麦坞先生”这个外号,指的是陆齐。

    突然被点名,陆齐手上动作不停,随口应道:

    “我没抢过银行。如果有的话,那这将会是我的第一次。”

    “为什么不去抢一次?听麦克说过,你之前是在酒吧当酒保,生活可没有现在这么舒服…”

    “不瞒你们说,以前的我,对钱没有兴趣。”

    这绝对不是装逼,而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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