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卖冰糖葫芦的女人-《重生欢姐发财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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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欢欢在台上试着演讲的时候,霍台北一直目不转睛盯着台上,浑然没有注意身旁杨一看着他时喷火的目光。

    台上赵欢欢演讲的声音在昏暗的剧场里铿锵有力,充满让人信服的魔力。

    杨一再不喜欢赵欢欢,也要暗暗在心里吃惊:什么时候赵欢欢的演讲竟这么好了。

    她的声音清脆,如珠落玉盘,却又不显稚嫩,让人一听就要陷入她的论点与逻辑里。

    而不像自己,自己的演讲稿简直就是一些无聊的故事的罗列,和一些生硬的口号的堆砌。

    而这演讲稿还是出自自己文笔出色的小学语文老师的母亲之手。

    赵欢欢的稿子是出自谁的手?

    赵欢欢父母不识字,她的稿子一定是她的班主任替她写的。

    这样想着,杨一妒忌赵欢欢又多了一个理由。

    “欢欢这次的稿子更完整,说服力更高了,欢欢的演讲也进步了,杨一,你觉得呢?”

    耳边突然响起霍台北的话,杨一不冷不热回一句:“或许吧。”

    “等下回到家里,咱们再好好听听欢欢的演讲,杨一你也从中找一找她的长处。”

    霍台北的嘱咐让杨一很不是滋味,她才是全校第一名,好吗?

    霍台北马上就真相了:“学校比赛时,我原本就觉得欢欢的演讲比你好,所以我给欢欢打了最高分,但是你的语文老师也担任评委,其他评委又都和你语文老师熟络,所以评分上你占了便宜,到县里比赛可不同,那些评委老师可不认识你。”

    有必要这么扎心吗?

    杨一只觉心里被霍台北硬生生插了把刀。

    从剧场回家的路上,只因为赵欢欢多看了一眼糖葫芦,霍台北便走到那个扛着糖葫芦的女人面前停下。

    女人的肩上扛着特制的木棍,木棍上插着一串串糖葫芦,像一棵结满硕果的小树。

    红彤彤的山楂果按大小排列穿在竹签子上,外面裹着晶莹透明的糖稀,煞是诱人。

    女人并不是县城人,也不是桃李县下属的乡镇人,而是隔壁县城的。

    虽然是隔壁县城,却是跨了一个省。

    女人每天自己制作糖葫芦,然后骑着摩托车到了桃李县城,卖完一整枝糖葫芦再打道回府。

    女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皮肤黝黑,因为干活跑营生的缘故,整个人显得阳刚之气。

    而赵欢欢之所以多看那女人一眼,是因为前世她常常带女儿去买这个女人的糖葫芦。

    那时候女人已经四十来岁了。

    没想到她这么年轻就开始卖糖葫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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