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阴霾散尽 凯旋而归-《灵蛇虐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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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死亡之前三天来找我公公樊秉如,说是年龄偏大,无力胜任马帮远途贩运活计,要回老家清凉镇安度晚年,提出了书面辞呈。

    听当时在场的家奴幺喜说公公还劝他留在樊家,不做马帮活计,分配其轻松,力所能及的活计。都被他回绝了。

    公公看劝解无用,就让幺喜领他上账房先生甄叔那里支出养老贴补金五十两银子的银票一张。他从我家辞工后再也没回来。

    这次判我死罪我不服是有原由的。我一妇道人家,在家中遭受这么大白事哀情情况下,一是没有心情去杀人,二是没有时间去杀人,三是我没有力气去杀人。

    基于这三点都说明我没有做案动机。

    没有动机就构不成杀人。请大人明查!”

    马大人听了樊任氏一番有礼有据的陈辞,内心里真的佩服:“真是虎父无犬子!”

    心里虽这样想,面上不动声色的对樊任氏道:“法律是讲证据的,仅听一面之词不足以说明问题。你可以为自己辩护,但要有证据,你要拿出反证,证明有人看见你在死者的当天和前一天你的行踪。”

    马大人的话一落下,下面的青鸾忙走到台前。

    马大人在台上厉声喝呲:“谁在下面这等无礼?”

    青鸾也抛却了往日的懦弱,大胆的说道:“民女是樊任氏丫环,唤作窦青鸾,我可以作证,在錢甲死亡的前一天还有当天我都和樊任氏在一起,我们在料理少爷和老爷的后事。”

    马大人对青鸾挥下手说道:“你的证词没有法律效力。”

    青鸾急的脸都红了问道:“为何我的证言不具法律效力?”

    马大人捋着两撇八字胡,带着轻蔑道:“女流之辈永远头发长见识短。知道你现在身份是什么吗?是利害关系人,所以,不能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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