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剑走偏锋 柳岸花明-《灵蛇虐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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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上次初审的衙总管,还是那付令人作呕的嘴脸。
衙役总管:“樊任氏听好了!我宣读你谋财害命家丁一事的刑事宣判如下:
樊任氏,性别,女,年龄一十八周岁。籍贯;浙江省嘉兴。
案件事由:樊任氏于*月*日在鬼箫崖将家丁马帮伙计钱甲杀害于鬼箫崖下。
原因是想谋财害命。
因鬼箫崖附近一山民上山所见。报关案发。现已查明。此案系主害仆人,影响恶劣。
为此,清正严明,以惩后人,判樊任氏死刑,后日午时三刻,在西塘口闹市执行绞刑。
大理府刑字{刑准}731号
宣布完的衙役总管志满意得的刚要转头离去。
就听得大堂中间有一个尖亮的声音高喊道:“衙役总管!等一下!冤枉啊!”
衙役总管扭过去的头重又扭回。
一看是樊任氏在喊,不耐烦的问道:“案子已宣判完毕,这是铁的事实,有什
么话后日到阴曹地府说去!”
说完,拂袖而去。
大堂中间的樊任氏此时是百口莫辩,欲哭无泪。
两旁衙役左右相挟的将樊任氏押下大堂。
此时的樊任氏虽手铐脚镣在身,但气度不减。
当快走到大堂门口,看到家父、婆婆……等一干家眷。神情焦急而无助的立在那。
青鸾哭的双眼桃红般,婆婆樊柴氏双腿抖颤不停……
由于重犯在审、在押,律典规定不允许和家人说话。怕与家人串通。
所以,樊任氏不能和家人对话。
当她走过家人身边时,父亲任老爷一个不被人查觉的动作映入了眼帘:
父亲用手攥紧了拳头。这是父亲在告诉自己,在背后支持的姿势。
她的心里被亲情和父爱填的满满的。
樊任氏带着沉重的手铐和脚镣被押往原来关押之处。
樊任氏家父任重看着女儿遭的罪,还是极刑重罪,他的心都要碎了。
他就这一颗独苗,这颗独苗如果夭折,那他也不活了。
虽如此想,终觉是下策。他在苦思上策……
就在冥思苦想不得时,眼光一下落在鸡翅木书案几上面的端砚上。
看到砚台,灵光乍现:怎么早没想到?这砚台原来的主人是任重同科
进士好友。这个忙求他帮,他一定能帮。
想到此,任重磨墨提笔写了拜托好友等字样的信……然后附了女儿被县衙判罪的
原由始末。
当这些书信写完,任重不禁热汗涔涔。
他将信交给最亲信的家奴孙旺,告诉好友的详细地址。
然后就看到孙旺骑着家中的快马飞奔而去。
中午过一点走的,这匹马是伊犁马,不禁速度快而且有耐力。
只四个小时不到便来到了任老爷好友的家门。
家奴轻扣着朱漆大门,从里面走出一个家丁模样的清瘦男人。
问的第一句话是:“您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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