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洗月-《嗣子荣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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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洗月郑重地点了点头,少爷对他可真好啊!知道他喜欢习武,竟然还准备和他一起。
“哎呀!少爷,您身子弱,哪里能习武?听人说习武可苦了,再者您也没有武师指点,靠自己练铁定不成的。”惜秋一听立刻反对,少爷的身子才将养好些,哪里能这般折腾?
“大夫也说了,我这身子就是要多动动得好。我也不是非要习武,只是活动活动手脚,强身健体罢了!”杜尘澜摇了摇头,再不多动动,他都觉得自己的关节要生锈了。
“这?”惜秋还想再劝,可随后一想,这习武当真苦得很,每日还得起这么早,用不着几日,少爷自己都坚持不住了。
她一个下人不好过多干涉主子的事儿,不然将少爷惹急了,说不得真的就不要她了。
“好了,此事就这么定下了。”杜尘澜转身进了屋子,要去看看书箱和文房四宝。
书箱是藤制的,较玲珑,拎在手中很是轻便。杜尘澜随后将目光投向身边的文房四宝,他拿起一方砚台,双手捧起仔细端详。
这是一款风字型陶砚台,砚面池堂一体,砚首高翘,内凹呈凤池。边缘虽无一丝一毫的雕刻,看着十分简洁,但陶砚两侧出峰,线条平直而流畅,整体素洁端方。这是一方好砚,且还是一方有些年头的好砚。
然而这一方砚台,与前世某个朝代的砚台有着相同的特点。他不禁心中猜测,难道这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朝代?
杜尘澜不禁挑了挑眉,反正等他进学便能找机会了解历史,不急于一时。
只是这砚台肯定不便宜,且给他一个小儿用,未免太过贵重,也不知父亲又花了多少银子。
将手中的砚台小心翼翼地放下,杜尘澜又拿起两支毛笔,一支较大的狼毫笔,一支细羊毫笔。这支狼毫笔用来练习楷书还是合适的,狼毫毛较硬,对于初学者来说较好掌握。
而羊毫较软,对于粗细、浓淡的勾勒能更好地诠释。不过,这种毛笔对初学者来说,并不友好,有些难掌控。
杜尘澜叹息了一声,仅凭这两支笔和这方砚台,父亲一年的月例也不知能不能尽够,太破费了。
笔洗是陶瓷的,与一只海碗差不多大。胎体细腻,周围描绘的是山水画。笔架则是一般的白瓷,与笔洗一样,在毛笔和砚台面前并不出彩。
一旁的纸张只是一般的白棉纸,练大字用这种纸就成,浪费了也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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