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书中灵-《我在美利坚当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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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心三寸之地,绽放金色毫光。
只见小王道长伸出右手,在虚空之中划了一个圆,竟是将那眉心之前的金光都卷在一起,随之一手抓下,满天金光尽归手他掌心,化为一道金光,金光如一柄小剑,虽然还未能够成形,却也已经有了雏形。
嘶!
昨夜那一道金光破了自己幻身的记忆犹新。
这再做突破,凝聚金光为剑,能一剑斩杀了我了吧?!
道教中的修行人会炼制法宝,专门用来杀敌护身。
除此之外,还会以本命法力之中凝结的丹符来凝结成一些法意藏于窍穴之中来护身。
如这柄未成形的金剑,便是王诩用自己丹田之中本命金光法力结成的金光剑。
是金光咒进一步开发,获得的神通。
仔细去看,只见那道小小的金剑犹如游龙一般在掌心盘旋着,透着一股玄妙无比的气息,又有着一种锐利无比的辰金之意散发。
突然,灵书子心中生出强烈的危险之感。
那柄金剑突然玄之又玄一的刺,暴发出刺眼的金光。
再看之时,就见到小王道长张嘴便将那金剑给吞入腹中……
隐没老君图,王诩看到书中灵恭敬的站在一边,想了想,问道:“你可修行有什么功法?”
“回观主,不曾修行。”
“那便以净心神咒入门吧!”
“全凭观主安排!”
净心神咒,作为书中灵的灵书子入门的很快。
让王诩都很是有些惊讶,当初他修行的时候,如果没有老君图的顿悟,可真的不可能修行成功的啊!
难倒……我的天赋如此之差?
还好我有金手指,顿悟之中,悟性无穷大。
见净心神咒已经入门,王诩也没准备教金光咒,而是授其镇灵符、斩鬼符。
反正他是灵,不是人类。
没有什么交际。
闲着也是闲着,画画符陶冶一下情操多好。
“恩,不错,这么快就掌握了,你很有天赋啊!是个修炼的好材料,以后华人区降妖除魔的重任就落在你肩上了……”
书中灵点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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