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以偌大的黄府,除了丫鬟和小厮,就只剩下徐妙锦一个人在晃荡,好在咱们的大明第一美人儿不是花瓶,也喜欢看书。 日子倒也不无聊。 只是看着看着,徐妙锦就会用手摸一下秀发上的那枚木簪。 然后呵呵傻笑。 像个地主家的傻姑娘。 长街上,绯春和张红桥从绸庄出来,道:“红桥啊,做了这几身衣服,你别有负担,也别觉得是咱们姑爷在收买你,想让你当通房丫鬟,没有的事,知道不?” 张红桥没好气的笑了。 我就没想过。 不过心中倒是有点奇怪,黄府的东家和夫人,怎的如此慷慨,自己一个买回来的丫鬟,竟然也能穿绸,和这位绯春姐姐一样的待遇。 这位绯春姐姐可不是一般的丫鬟。 陪嫁丫鬟。 以后没准还能得个小妾的名分,虽然依然低微,但比起丫鬟来,可就好了许多。 绯春呵呵乐道:“知道就好,姐姐其实对你没有意见,说真心的,姐姐甚至有点喜欢你,不过姐姐更在意小姐的幸福,你懂吗?” 张红桥的谈吐和气质确实很容易引起人好感。 张红桥开始以为绯春是在告诫别和她去争夺东家的宠溺,现在才明白,原来这位绯春姐姐是在意夫人,心头有些暖和。 这样的主仆,真不多见。 于是认真的道:“绯春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我有自知之明。” 绯春呵呵乐了,“走,买首饰去。” 小姐也是笨得很,被姑爷一根粗制滥造的木簪就收买了,天天有金银钗子不用,非得用一根木簪,传出去还以为咱徐家的小姐在黄府受到冷落了呢。 嗯,自己不买,给小姐买一只朱钗。 两人满载而归。 绯春带着张红桥来到主院,笑眯眯的站在小姐面前,乐呵呵的道:“小姐小姐,我有礼物给你哟,你猜猜看是什么?” 徐妙锦抬起头,看了一眼绯春,又看了看她身后的张红桥。 嗯,不错。 小姑娘底子很好,垂髫长发上插上一枚金簪,瞬间就光彩照人了,手腕上那个玉镯子也很是加分,绯春买东西的眼光还是有的。 笑道:“什么礼物?” 绯春拿出她精挑细选的簪子,笑道:“好看不?” 徐妙锦呵呵一乐,收下了。 没有换木簪。 绯春怨道:“小姐,你怎么不换呢,这可是玉簪,比起你头上那木簪来,好看了千百倍。” 徐妙锦摇头,“傻丫头,你不懂。” 绯春没好气的道:“不就是姑爷亲手做的嘛,一根木簪子有什么好稀奇的。” 徐妙锦乐了,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正色,语气略微严厉,“绯春,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待,有些时候就不愿意对你太过严厉,不过你也乖巧懂事,但今日我不得不说你一句,人活着,不能想着那些徒有虚表的光鲜亮丽,很多时候,我们不愿意舍弃的,不是固执,而是它所代表的意义,这枚簪子是姑爷亲手做的,它就是姑爷的心意,是我夫妻相处的岁月。” 顿了下,忽然眼光温柔了起来,似乎盛满了整个秋季的月光,声音很是呢喃,“也是爱情啊。” 古往今来的女子,几人有如此爱情呢? 绯春不着声了。 她在思索。 倒是一旁的张红桥很是惊艳,她一直以为,这些大户人家的婚姻,大多都是政治婚姻,不曾想眼前这位夫人,竟是嫁给了爱情。 忍不住轻声道:“细柳依依枝,临窗枯作年,夫人之心,不外如是罢。” 徐妙锦眼睛一亮。 细柳依依枝,临窗枯作年。 意思是说,情郎折了一杨柳枝给女子,女子于是将它插在花瓶里,经过很久的时间,哪怕是枯萎了也舍不得扔掉,因为这是情郎的心。 不提平仄,这句诗很不错,关键是没听过。 应该是张红桥有感而发。 若是修改下平仄押韵,再补充一两句,未尝不能成为一首传世的经典爱情诗。 笑了,道:“小女孩子家家的,也不害臊,去,去,去找吴与弼,找他要书看,若是他不给,你来主院,姑爷书房里也有很多书。” 张红桥吐了吐舌头,忽然就觉得啊…… 夫人好可爱。 张红桥还真就出了主院找吴与弼去了——心中很欢喜,夫人不仅可爱,还是好人,嗯,只要是给我书看的,都是好人。 绯春一看,得了,没事干,去收拾房间,把小姐和姑爷昨天的衣服找出来,丢给丫鬟去洗,绯春现在在黄府的地位很高。 基本上属于不干活的那一拨,只是跑跑腿而已。 很快。 绯春红着脸抱着衣服兔子一般的跑了出去,出主院时还暗暗啐了口,得,这衣服得自己洗,免得被其他丫鬟看见。 徐妙锦莫名其妙了一会,旋即恍然大悟。 脸红如朝霞。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