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世蹉跎兮自逍遥》
他站住了,听着歌的余韵在风中翻转,心想这些戈壁滩上的男人真是风情又风骚。这么一首歌,唱了两个人,过了几十年,直到那美丽的姑娘都老了。
“李长文不会是私吞了东西跑路了吧?”季三疑惑地说。
“蜡我萧士可不饶他!”萧士放下阮琴,“蜡么久不肥来,兰道白金郡主还费留他呲饭?”
燕师父掀开帘子往外张了一眼,沙地上空荡荡的,没半个人影,远处的骆驼们趴着睡觉,驼峰聚在一起仿佛群山。
“别猜疑,大概是贪玩,四处溜达去了吧?”严师父淡淡的说,“这小兄弟人蛮不错的,只是喜欢耍小聪明而已。”
“驾!得儿喂!”李长文在骆驼身上加了一鞭。月光下戈壁如银,双峰驼迈开宽厚的双足,奔跑起来堪比骏马,还要更加平稳,风从耳畔往后流过,李长文意气风发。
认准了去往珠玉泉的方向,他就一往无前了。这时候要是遭遇夜骑归来的白金,他李长文的身影骑在骆驼上必然高大几分,于是骆驼和马擦肩而过,跟小说里写的英雄美人的相遇相差无几。
可是要怎么解释自己夜里偷了人家的骆驼出来瞎跑呢?总不能说自己也是出来活动活动,瘦腿瘦腰的。李长文一路上都在思考。
骆驼停下了,正前方有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十字形的木架插在沙地里,在两棵枯树间以藰牛皮索子扎起来,足有一人高,一颗猫头鹰的头盖骨挂在上面,乌黑的眼眶和李长文对着,看起来有点滑稽。李长文给骆驼加了两鞭子,骆驼哼哼了两声,不肯走了,鞭打对于这种皮糙肉厚的大家伙来说根本只是挠痒。
“捣鬼的畜生。”李长文只好从骆驼背上跳了下来,往前张望,居然看见了一片灌木。
戈壁滩上也不是没有树,不过多半是骆驼草和仙人掌这些东西,灰蒙蒙的没有多少绿色,有时候甚至不知道它们到底是已经枯死了还是活着,能看见棵胡杨就算很不错了。可是前方却是一片影影绰绰的墨绿色,像是画匠笔下一滴浓绿的颜料滴在了褐黄色的画布上。
“珠玉泉?”李长文想。
听其他人的说法,附近没有什么大绿洲,来往取水都靠珠玉泉。珠玉泉是大泉,十八个泉眼,终年不息,汇成大大小小十几个水池,号称“珠玉天镜碎”,说得它如同一面被打碎的天镜,在晴天时颜色随着阳光变化,从湖蓝到翠绿甚至绯红,是戈壁滩上难得的景致。白金如果夜游珠玉泉,听起来倒也合理,就算白金不在,难得路过这里,也该是去看一眼的。
李长文把骆驼拴在木架上,整整衣裳,把头发往后捋了捋,这是防备与白金不期而遇。
他无聊的伸手指在猫头鹰头盖骨的眼眶里挖了挖,然后越过木架,迈步向前。
“长文兄弟也不见回来,闲着没事,大家也都睡不着。都是跑这条线的,不如讲讲戈壁滩里的趣闻,图个乐子?”革牵环视众人。
“我跟燕师父新出来混,也都是道听途说,没什么可讲的。”季三笑着摆摆手。
姬烈抬头看了一眼自家老大,满脸“讲故事这事与我无关”的表情。
燕师父嘿嘿干笑两声,“我们当路护的,哪会讲什么故事,没事的时候都是聊聊女人。”
萧士瞥了革牵一眼,“我色头大,不讲姑四!”
“我来吧,讲故事这事儿,还是得我这样的老家伙,”严师父倒是凑趣,挽起袖子,好似大宛城里说书先生那样一圈儿拱手,“英雄走四方,靠的是骏马,姑娘走四方,靠的是小腰,我们说书的走四方,靠的是嘴皮。这位爷您问嘴皮子怎么走?倒立呗!”
没人料到商道上鼎鼎有名的严师父也有这一手,连萧士都乐了,眼睛光闪闪的,满是期待。
严师父也笑,“也就这两句开场白我还算地道,故事可就没那么好玩了,都是戈壁滩上的真事。”他顿了顿,“萧兄弟是个马贼,来往行商的人最怕的就是马贼,但是老一辈人说,还有比马贼跟可怕的,我们叫他们‘枭首’。”
“说的是‘枭首’。”燕师父点点头。
“是啊,谁也不知道这‘枭首’是谁,甚至连名字都不知从何而出,大家只是这么传。枭首出名,是因为杀人,传下来枭首在戈壁滩上杀的人,已经不下几千人了,前后三五十年里,每隔几年都有枭首杀人的消息。我自己亲眼见过的,是二十四年前,当时青石城大老板冯雪城的一支商队在这附近死绝了,我找到他们的时候大概是三天后,血把下面一尺厚的沙子都染红了,从人到马,不剩一个活物,而满满几十大车的货物,分毫未动。那个惨状,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是地狱。冯老板自己给吊在一棵胡杨上,是活活吊死的,脸上扣一个猫头鹰的头盖骨.......”